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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提醒消费者:购买二手房四小心

发表于2005-08-30
眼下,与购买二手房有关的投诉日益增多,二手房市的不规范运作,已经侵害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工商12315举报提醒消费者,购房者在四个方面要格外小心: 

清楚房屋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房屋权人是否与他人系“共有权”关系,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但最要紧的是,一定要让卖方提供合法的“房屋权证”; 

清楚所购“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因为共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征询原产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 

清楚所购“二手房”的准确面积(统称建筑面积)。核实“房屋权证”标明的面积数与实际面积是否一致,考究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 

清楚办理购买“二手房”规定程序。购买“二手房”切勿轻信卖方所谓的“承诺”。必须由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市场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已购共有住房出售登记、过户和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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