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要维权也不要骂人,有点素质
- 发表于2014-06-17
4年,这4年,天知道我们是怎么熬过来的啊,小产权害人
- 发表于2014-06-17
只能再等等
- 发表于2014-06-17
支持你
- 发表于2014-06-17
给脸不要脸 等了四年真心忍不了了
- 发表于2014-06-17
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 发表于2014-06-17
是不是开发商跑了?
- 发表于2014-06-17
大家已等待了近4年时间
- 发表于2014-06-17
等了四年?这。。。时间也太长了吧?
- 发表于2014-06-17
如今这年头开发商为了利益,先开工,再报建,太可恶了!
房子前的草都有一人高了 我还没住进去,开发商太无耻,政府bu作wei,让业主们受尽煎熬,要不走法律程序,提起诉讼吧!
华浩业主从购房之日起,大家已等待了近4年时间。而开发商至今也没有办好项目开发的相关手续,致使业主们很难拿到合法产权的房产。
为了更好的维护与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利益,特成立维权委员会。
第一项 维权会的使命与任务
第一条 组织名称
名称: 业主维权委员会(以下简称“维权会”)。
第二条 本维权会是本项目区业主对房产权益实施维权的群众性组织。
本维权会是业主(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维权会完成使命后,可按相关程序,改组成业主委员会,并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条 本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全体业主,与开发商展开维权交涉,督促其尽快无障碍交房,或者请政府介入干预,从根本上保障业主的利益。
第二项 维权会的组织与机构
第五条 本委员会的组成:维权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组成人员为15-17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 5-7名,秘书长1名。
主任由委员会选举,并实行轮值制,任期1至3个月。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 本委员会的职责与权利:
1、研究制定业主维权工作的方案、办法与措施;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落实与实施;
3、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进展及结果;
4、负责会费的筹集与使用,并接受业主监督;
第七条 本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
第八条 当选委员的三个条件
1、一颗公心。一腔热情,热心公益事业;
2、两个能力。第一个是思想能力。对维权大事有分析力、判断力和预见力;第二个是组织能力。能把会议定下的东西,组织落实下去,是能把业主团结在身边,具有一定威信和号召力。
3、三种精神。自我奉献精神,百折不挠精神,任劳任怨精神。出色的完成委员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九条 委员退出机制
1、已不是业主;
2、未经批准,连续3次不出席委员会会议;
3、辞职被接受的;
4、因身体健康丧失履行职责能力;
5、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委员;
6、委员退出,由委员会同意批准。委员增补,由下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7、 委员停任时,须在停任时将管理和保存的属于本委员会的资料、财物等移交给本委员会。
第三项 维权会的议事规则
1、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代行主任职责。
2、 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作为缺席对待。会议做出的决议、方案等,应当经过半数委员通过,并向全体业主公布。
3、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等,由主任提议,秘书长通知。
第四项 会费缴纳及使用
1、凡是本小区的维权业主,都应自愿缴纳会费。
2、一份合同,算一户业主,具有一票表决权。
3、不交会费的,不能参加维权专用群,不能分享维权信息。
4、每户会费金额,按规定标准缴纳。
5、会费的收支管理,由会计和出纳二人规范记账。
6、会费开支范围:业主大会、委员会的会议室租赁;必要的日常费用;聘请律师、有关人士及部门的费用;大型活动费用;有关人员的津贴等;
7、经费收支账目可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接受业主监督。
8、维权工作结束后,做好会费清算。
华浩业主维权委员会筹备组
二O一四年六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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