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耿市长回复关于过户费太贵的问题
- 发表于2014-11-13
房天下友(过客),您好!您所发的帖子“耿市长回复关于过户费太贵的问题”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 发表于2014-11-13
这是二手房的吧
- 发表于2014-11-13
耿市长赶紧管管小产权吧
- 发表于2014-11-13
凭啥过户还要收钱呢
- 发表于2014-11-13
平白无故好几平米就没了
- 发表于2014-11-13
- 发表于2014-11-13
耿市长也不咋好
- 发表于2014-11-13
受伤的都是我们老百姓
- 发表于2014-11-13
难受的心里
网友留言【 求助】太原双塔南路橄榄季小区是由狄村的企业凯狄房地网友:匿名网友 (120.1.47.*) 2014-11-07 15:44 已回复
太原双塔南路橄榄季小区是由狄村的企业凯狄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卖房当初答应540后给办大红本,但这都逾期都快一年了,还没有任何音信。现在想把此房卖掉,但村里说要收4万的过户费,我想咨询一下村里收这个费有没有什么依据?合理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太原市人民政府厅回复时间:2014-11-10 08:35
热心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提问题答复如下:
经市房管局了解,橄榄季小区的建设单位还未来申请办理房屋初始登记。
依据《物权法》及《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合法建造的房屋,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测绘报告等资料先申请办理房屋权初始登记。申请人合法建造房屋,在转让该房屋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
因此,业主购买的房屋办理房产证需由开发建设单位先申请办理房屋权初始登记,将房屋登记在该单位名下后,再申请房屋权转移登记。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