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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太原居民质疑物业乱收费暖气每平7元毫无依据

发表于2014-11-11

11月6日,省城市民杨女士向本报反映,太原市馨海银座小区收取每月每平方米1元的物业费没有依据,而且今年暖气费也涨到每平方米7元钱。对此,小区物业公司表示,物业收费标准正在申请,供暖费上涨则是因为供暖企业为了摆脱亏损而适当提价。

11月6日,记者来到位于省城长风街百盛商场长风店北侧的馨海银座小区。在杨女士家,她给记者拿出了2009年以来所交费用的收据。记者发现,收费项目有很多,有物业费、楼内墙公共部分维护费、电梯监控器费、卫生费、电梯零件换件费等。“我们小区共有260户,买房时缴纳的住房维修基金就包括了电梯损坏等维修费用,为什么要另外收钱?”杨女士对记者说。

杨女士说:“物业公司从未公示过其服务级别,在今年出台的物业收费标准里,3级为每平方米每月0.8元,4级为每平方米每月1.2元,而我们的物业费是每平方米每月1元,这1元从何而来呢?”

除了物业费,杨女士表示住户们对小区供暖费也很不满,“往年我们小区的暖气费是每平方米4.8元,今年却要收7元,为什么多出这么多钱,物业没有说明。”

11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负责该小区物业的新德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物业的经理王强表示,馨海银座小区的住户于2009年入住,当初业主购房时,开发商山西亲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能与业主签订了一份协议,里面规定了收取每平方米每月1元的物业费。

记者问是否能看看这份协议时,王经理说当时新德盛物业还没接手该小区,所以没有。而该小区两位业主告诉记者没有这个协议,只有购房合同,合同里面没有关于物业费的规定。

王经理表示,电梯损坏维修费及公摊电费数额比较大,而住房维修基金还没有批下来,所以出现问题时,得由业主分摊。

王经理还说,小区燃气供暖费涨到7元,是因为供暖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今年要适当提价。

记者随后咨询了太原市小店区物价局,该局局长范培红说,新德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没有在物价部门申请备案,所以没有相关物业等级。此外,物价部门并未对燃气供暖费用标准作出规定,物业公司可以与业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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