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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细数那些因违规销售被查的楼盘

发表于2014-02-18

  前不久太原市有些楼盘违规销售小产权被央视曝光,最近政府部门为了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对太原的房地产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行动。为了大家能更及时的了解相关信息,今天我们一起细数一下有哪些楼盘违规销售被查!!!

  

一、关于对山西伟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台花园”项目的公示

山西伟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恒台花园项目,位于杏花岭区红沟路,未在太原市房管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太原市房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在该项目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切勿购买,否则可能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市民如发现该项目有违规销售行为,可向太原市房管局监察队提供证据进行举报,太原市房管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二、关于对山西圣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丽景园”项目的公示

太原市房地产监察大队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行动后,在检查中发现山西圣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东方宜景(对外推广为丽景园)项目,位于迎泽区王家峰村东北,现属于王家峰城中村改造项目,未在太原市房管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太原市房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在该项目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切勿购买,否则可能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市民如发现该项目有违规销售行为,可向太原市房管局监察队提供证据进行举报,太原市房管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三、关于对山西省三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都市广场”项目的公示

太原市房地产监察大队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行动后,在检查中发现山西省三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太原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迎泽区都司街中段的“都市广场”项目,未在太原市房管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太原市房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在该项目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切勿购买,否则可能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市民如发现该项目有违规销售行为,可向太原市房管局监察队提供证据进行举报,太原市房管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四、关于对山西伊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风东鼎”项目的公示

山西伊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长风东鼎项目,位于迎泽区龙堡村,该项目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建设、违法销售。根据市政府要求,太原房管局已对该项目售楼场所及项目予以查封,控制其进行销售。

太原房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再购买该项目。违规购买不符合预(销)售条件房屋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

五、 关于对中银国际、馨蓝明珠项目的公示

“中银国际”项目位于晋阳街与滨河东路交叉口东南角,由山西中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馨岚明珠”项目位于尖草坪新兰路49号,由山西惠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上述两个项目均未在我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我局提醒广大市民,在其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切勿购买,否则可能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市民如有该项目违规销售的证据,请及时向我局监察队进行举报,我局将依法进行查处。如超过《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二年追诉时效期,我局将不再受理。

六、关于对府园东居项目的公示

 “府园东居”项目位于太原市学府东街、许坦东街与太行路交汇处西侧,由山西锦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经了解,该项目还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以城中村改造名义向社会销售,已严重违反了国家政策和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极大的问题和风险。目前,我局已联合住建、土地、规划、工商等部门对其进行检查。

我局提醒广大市民,该项目未取得合法手续,其销售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购买也不受法律保护。特别是由于土地、规划手续的缺失,存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可能,如影响城市整体规划,会产生无法建设、甚至拆除的风险。为了保障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市民如购买了该项目或有其违规销售的证据,请及时向我局监察队进行举报,我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我局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购买此类手续不全的房屋,《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通告》明确规定,购买不符合预(销)售条件房屋的,不受法律保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

七、关于对运城市晋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销售金融街项目的公示

金融街”项目(又名:山西国际金融投资中心)位于太原经济开发区昌盛街东口,由运城市晋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该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昌盛街东口金枫会议中心一层设立售楼场所公开进行宣传、销售,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国家政策和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极大的问题和风险。

我局提醒广大市民,由于该项目未取得合法手续,其销售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购买也不受法律保护。2013年7月11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通告》明确规定,购买不符合预(销)售条件房屋的,不受法律保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为了保障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市民如购买了该项目,请及时携带购房合同、收据等来我局监察队核实情况。

八、 关于对“新月国际”项目的公告

新月国际”项目位于太原市小店区人民北路51号,由山西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经了解,该项目未办理任何手续,即以旧城改造名义向社会销售,此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国家政策和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极大的问题和风险。目前,我局已对该项目进行了查封。

我局告知广大市民,该项目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其销售行为纯属违法行为,特别是由于土地、规划手续的缺失,存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可能性极大。市民如购买该项目不仅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而且不受任何法律保护,即后续因买卖或者继承引发纠纷,法院不予立案,造成的一切损失皆由个人承担。

根据2013年7月11日市政府下发的通告精神,违规购买不符合预(销)售条件房屋的,不受法律保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为了保障自身权益不受损害,我局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购买此类手续不全的房屋。如有购房者已经签订了该项目的购房合同并交付了订金或房款,请凭相关证据向我局监察队投诉举报,我局将对其依法进行查处。举报电话:4942643。

九、关于对山西双明珠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销售滨河果岭项目的公示

滨河果岭项目位于森林公园往北200米,由山西双明珠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目前仅有5#楼在我局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该公司借此擅自销售其他还未办理预售许可的楼座,属于超许可范围进行销售,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国家政策和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极大的问题和风险。我局已于1月23日暂扣其5#楼预售证,并查封其售楼部,停止其网签销售。目前,我局已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根据2013年7月11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通告》规定,“购买不符合预(销)售条件房屋的,不受法律保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我局提醒广大市民,在该项目预售暂扣期间及其他楼座未办理预售手续之前,擅自购买均不受法律保护(暂扣之前购买5#楼不受影响)。为了保障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市民如购买了该项目未取得预售手续的楼盘,请及时携带购房合同、收据等到我局监察队进行举证。也请市民及时关注太原市房地产信息网,查询、购买手续合法的楼盘项目,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4942643(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太原市房地产监察队

2014年1月25日

十、关于对太原市鑫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销售万博广场项目的公示

万博广场项目位于小店区龙城大街与体育路交汇处东南角,由太原市鑫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该项目在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长治路北美新天地往南300米设立展示中心进行展示、销售,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国家政策和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极大的问题和风险。目前,我局已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我局提醒广大市民,该项目目前还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属于集体土地项目,其销售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购买也不受法律保护。2013年7月11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通告》明确规定,购买不符合预(销)售条件房屋的,不受法律保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为了保障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市民如购买了该项目,请及时携带购房合同、收据等到我局监察队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4942643(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太原市房地产监察队

2014年1月25日


发表于2014-02-18

好多楼盘一个证都没有 完全是坑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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