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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曝光台:荣泰花园开发商延期交房未赔 业主又遭“二次公摊”

发表于2013-03-08

新闻报道原文:

http://djbd.sxrb.com/1737373.html

开发商延期交房一年多,未按照合同约定对业主进行赔偿;如今,本该拿到新房钥匙的业主又遭遇“二次公摊”,需要在3月10前补交突然多出来的“面积增加”款,否则房子将另卖他人。这是李先生等几位“荣泰花园”1号住宅楼业主的遭遇。

“荣泰花园”1号住宅楼

交房前又现“公摊面积”

李先生所说的“荣泰花园”1号住宅楼,位于太原市和平南路与西峪西街交汇处十六中向西100米处,由山西荣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原市晋源区义井街办北堰村委会共同开发。2010年,李先生等130余户业主在该住宅楼买房。

李先生指着《房屋买卖合同》说,合同约定2011年11月30日交房,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规定,“出卖人自约定交付日第二天起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计付利息(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向买受人出付违约金,以补偿买受人损失,合同继续履行。”

可是,一直到2012年9月至10月,开发商才电话通知业主可交房,“延期交房近10个月,只字未提给业主补偿的事。”李先生说,虽然如此,但一想到可以拿到新房钥匙,他非常激动,并没有打算和开发商计较延期交房的事。

这种喜悦并没有持续多久,李先生等业主就收到了开发商的“催款通知”:业主要拿到钥匙,必须到北堰村委会补齐“面积增加”款。“我们当时买的时候,分118.23㎡、120.96㎡和127.22㎡三种户型,如今按每种户型分别增加11.73㎡、12.35㎡、13.74㎡的‘二次公摊面积’。”李先生说,他当时买的是第一种户型,单价是3388.31元/㎡,需要补交39745元“面积增加”款。其余业主也被要求按照“二次公摊面积”补交相应房款。

开发商自算“二次公摊”

“我们买的时候,该楼主体已经完工,不存在设计变更问题。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面积已经包含公摊面积,怎么突然冒出一个‘二次公摊面积’呢?”李先生等业主非常疑惑,要求开发商提供专业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数据报告时,对方却迟迟不予回应。

3月7日,李先生等十多位业主再次来到北堰村委会了解“二次公摊面积”的相关情况,负责收款的财会人员表示对任何情况一无所知,只负责收款。在业主一再打电话要求下,北堰村支书刘瑞派来负责管理工地的施工员郭建平,就房屋“面积增加”一事进行说明。

郭建平说,“一次公摊”指的是“水平公摊”,“二次公摊”包括管道层、楼梯间、门厅、电梯间等位置的公摊,“第一次公摊时把阳台漏算了,这次也补上了。”

当业主询问郭建平是否有专业测算“荣泰花园”1号住宅楼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的资质时,郭建平称:“这个你们管不着,反正是由我测算出来的。”

律师:开发商单方变更合同

针对“荣泰花园”业主与北堰村委会之间的房屋买卖纠纷,山西郁荣律师事务所郭凯律师称,《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建筑面积和总价后,不能随意变更,目前开发商的行为属于“单方变更合同”,业主有权拒绝接受。北堰村委会如继续拒绝交房,“荣泰花园”的业主可以向该小区所属的房地局、住建委投诉反映,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山西新闻网记者 葛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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