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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长风soho现在超出协议面积大约十平米,协议3规定,超出3%以内自付,3%以外开发商付,而现在超出的面积全让业主付,大家说应该怎么办?是不是还得通过法院解决啊?

发表于2011-08-23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1-8-19 9:56:40写道:原帖
  
 
 
发表于2011-08-27
坚决支持你的意见,我们全体业主要联合起来,不能让他为所以为!
发表于2011-11-16

你也是业主吗?
我们最近也是整天被开发商打电话骚扰催着交钱!
合同清清楚楚写着面积差异的解决方式,他们却不承认,这事我们问过律师,律师建议我们等房产证出来才能真的确定面积,所以先不理他们。
要不就是我们联合业主们一起去找开发商讨个说法,不能染让他们这样欺负咱们!!
前几天通知我们去银行办理按揭手续,我们跑了好几天手续都备齐了,结果最后一刻,开发商说不补钱就不给按揭,欺人太甚!!

留个QQ给你:1357491548
联系我吧!

发表于2012-01-03
我们联合业主们一起去找开发商讨个说法,不能染让他们这样欺负咱们!!
发表于2012-01-03
而且现在已过了去年年底交房的期限,找借口推托,得寸进尺,看来是需要和他们认真一下,维护我们自己的正当权利了.

起来吧,不原做奴隶,任人宰割的人们,联合起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吧

我的QQ:570231717
发表于2012-01-03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房户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与支持。买房户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房户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权归买房户;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房地产开发商返还买房户,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商双倍返还买房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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