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服务态度极差

发表于2014-03-20

这是服务客户应该有的态度么?

发表于2014-08-09
市物价局回复:经进一步的核实、调查, 该公司2012年9月1日至今,对业主在收取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同时又收取每平米25元的装修管理费,共计44户,总计金额77031元。其行为属于重复收费。市物价局已责令该公司:(一)立即停止收取装修管理费(二)已收取的退还业主。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