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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们买房时如何防范一房多卖!

发表于2016-03-31

这两天大家最关注的莫过于房管局发布这条公告信息了,《关于对蓝水假日项目的重要公告》显示,“有群众反映该项目可能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况”,购房未网签需要携带购房合同、收据及身份证到房管局查询。


今日买房问答

一房多卖

一房多卖是指出卖人(一般为开发商,二手房为房东)先后或者同时时将同一特定房屋出卖给不同的买受人。


如何防范开发商一房多卖

那么我们在购房过程中应该如何防范一房多卖呢?如果遇到一房多卖的情况,我们如何来保全自己的利益。买房君特意咨询了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沈律师,沈律师针对买房中一房多卖的问题给大家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针对新房的购买,我们在买房时,一定要选择五证齐全的项目,买房后及时进行网签。并进行预告登记。《物权法》第20条创设了不动产的预告登记制度,预告登记后我们对所购买不动产具有准物权。同时应当了解开发商的资质,以及平时在消费者中的声誉如何,提前防范开发商一房多卖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在购买二手房时,一是购房者要进行产权调查。如果发现房屋产权证上的记载与调查结果不相符时,购房者要注意了,卖房者有可能是一房二卖。


二是提存房屋产权证。签订买卖合同后,购房者可要求卖房者将房屋产权证提存在第三人处,待办理过户时,再从第三人处取出。


三是购房者要在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业主支付首付款。这样可以避免某些人将房屋一房二卖后,再诈骗购房者的购房款。


遇到一房多卖如何维权?

在实际情况中,很多人在全款购房后并不马上进行网签,之后又没有及时进行预告登记,那么万一我们真的遇到一房多卖的情况怎么办?


沈律师说,我买在买房时,一定要按照刚才所说提前进行防范,但是如果后期真的出现开发商一房多卖,我们要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商品房买卖法律规定,遇到一房多卖,我们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退款、赔偿损失。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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