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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沉重一击:购买违规项目难维权!

发表于2013-11-12

  一房多卖、延期交房、项目罚没……今年,太原市政府加大了房地产市场违法建设、违规预售的整治查处力度,大批违规项目停工整顿,有些被相关部门处罚,违规房所暴露出的问题更是触目惊心。因为波及违规房购买人的利益,省城住建、规划、房管部门下半年受理的购房纠纷投诉维权案例层出不穷。

  近期,省内知名房产专业律师提醒广大购房者要理性购房和维权。

   

  违规预售项目被封业主索要房产

    今年3月起,省城掀起查处违法建筑、违规预售项目的整治风暴。位于长风东街的C项目、南内环东延段的W项目,因规划、土地、建设及预售手续全无,却以团购、内部认筹等方式违规出售,被规划、土地执法部门彻查。

    在职能部门对房企多次警告之后,两个项目仍然没有按要求停止及整改违规行为。6月底,太原市规划执法大队对上述两项目罚没,并要求房企配合政府调查清查工作,妥善安排购房业主的事宜。但这个仅是针对开发商违规行为的处罚,在购房者眼里变成了没收业主的房产。两大项目的业主多次聚集在一起,要求相关部门责令开发商继续开工,退还业主房产或房款。

    事实上,C、W项目的用地、规划、建设及销售都未经过主管部门审批,项目上所建房产没有合法产权,业主对所购的房子根本谈不上产权所有。

    据省城城建部门某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私下透露,不仅C、W项目,省城违规建设、预售的项目在今年全部受到了处罚和清查,正在开工的项目全部停工整改。但面对业主求开工、求交房的呼声,个别违规开发商不反思自身的问题,却有意将事情搅混,将项目无法正常开工交房的原因归咎于职能部门的行业整顿。得不到开发商正面回应的业主,频繁地去各个部门投诉维权。

   

  业主可要求返还已缴房款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在规划、土地、建设及预售手续全无的情况下开发商出售房屋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出售的房屋是违法建筑,不属于开发公司所有的产权。开发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各种形式的团购及认筹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都是无效的,这种房屋是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也不属于“业主”所有的产权。

    已经购买了这种房屋的业主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与第九条的规定,要求开发公司返还业主已经缴纳房款。如果开发公司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预售证明的情形,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公司承担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太原市政府今年对违规建设、违规销售的项目进行清查,目的是整顿违法建设的单位、违法销售房屋的房产销售经纪公司,并非损害购房者,相反却是对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律师解读 房屋无预售证不能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山西省房地产协会法律事务部副主任 张秋峰律师

    郭先生虽在2010年就已经缴纳了房款签订了协议,但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房产未经登记的情况下,买卖合同只具有合同效力,不能实质上改变房产的归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只有在房屋有了预售许可才可以销售房屋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房屋登记。太原限购政策出台在郭先生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所以郭先生也要遵守《限购令》关于限购的规定。

    在太原市限购令未取消之前,主管部门不能为其办理房产证。






发表于2013-11-12

没有正式的购房合同,就没办法维权

发表于2013-11-13

说的个屁话,什么C项目、W项目,不敢说楼盘的名字就别再放空泡了!

发表于2013-11-13

看来是无望了啊

发表于2013-11-13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3-11-13 09:46:23写道:
5楼

说的个屁话,什么C项目、W项目,不敢说楼盘的名字就别再放空泡了!

 你倒是说点儿有实际的呀!

发表于2013-11-13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在2013-11-13 09:46:23写道:
5楼

说的个屁话,什么C项目、W项目,不敢说楼盘的名字就别再放空泡了!

 你可真有素质

发表于2013-11-13

最近闹心死了

发表于2013-11-13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发表于2013-11-13

哎,当初就是投机心理

发表于2013-11-13

没办法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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