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公积金贷款购房出新政策,可用所购房做抵押
- 发表于2013-08-08
公积金能省不少钱吧
- 发表于2013-08-08
还是公积金划算。。。
- 发表于2013-08-08
他们指定的是哈意思了
- 发表于2013-08-08
必须去那抵押?
- 发表于2013-08-29
公积金现在是不是没钱啊
- 发表于2013-08-29
太原那么多楼盘 为啥都不支持公积金
- 发表于2013-08-29
公积金的手续太繁琐了吧
- 发表于2013-08-29
办一次公积金 累死个人
- 发表于2013-08-29
看好的两个楼盘都不能公积金贷款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出了一条新规定,采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在担保公司担保下,可以拿当前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抵押贷款。
如果我们现在在太原购买了一套新房,按照太原安的市场情况,虽然房子已是现房,但是一时半会也办不下房产证,这种情况下,按照新规定我们可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拿这套房子做抵押贷款。
相对于之前的以房产作抵押的规定,购房者需要持公积金贷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和《房屋权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抵押他项权登记。这就带来一个不便,太原市大部分房屋是在入住后才能办理到房产证。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他项权证》,购房者将《房屋他项权证》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才可抵押贷款。
针对购房者关心的拿新买的房子抵押贷款的问题,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给出了解释,购买商品房,如果本套房作抵押,可采用担保公司担保的方式,而担保公司必须为公积金认可的,在担保公司担保下,可做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