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伸冤无门!交钱6年成烂尾楼!无良开发商还我婚房!
- 发表于2015-09-06
可恶的开发商
- 发表于2015-09-06
一言难尽
- 发表于2015-09-06
这个真得找相关部门投诉了
- 发表于2015-09-06
密切关注中
- 发表于2015-09-06
饿现在还有无量的商机啊
- 发表于2015-09-06
哪个楼盘,说清楚点,难道是有图猜猜看?
像这样说:楼盘西线风景,交钱6年,至今烂尾,损人不利己,无人管理
烂尾楼西线风景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就像楼主所说无名楼也加入烂尾行列
- 发表于2015-09-06
菜刀来了
- 发表于2015-09-06
烂尾好无奈
- 发表于2015-09-06
期房就有风险。买期房一定要买能网签的房子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就逾期交房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按约定办,如无约定则可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开发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就逾期交房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按约定办,如无约定则可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开发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真想说开发商这么烂,为什么还占这么好的地段,真的很浪费空间,都交钱6年了还是这么一个烂摊子,这么没能力还不如早点让给又有能力的大品牌开发商呢!还有在这么显眼的地方,却没有一个领导敢管!真可悲!本来是买的婚房,估计得等孩子上中学才能住上了!真是没有天理了!无良开发商还我婚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