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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在太原,延期交房该如何维权?

发表于2016-03-23

牛女士:

我在2011年,购买了太原东山上的房子,项目没有预售许可证。直至今年项目还没有竣工交房,想退房,开发商连哄带骗一推再推,现在连售楼处都关门了。我和其他业主联合找过迎泽区政府、太原市房管局等职能部门,仍然无法解决问题。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太原市房管局房地产交易服务主任牛焕德:

太原市房管局一直宣传买房子要看是否五证齐全,您可以到太原市房地产监察大队(府西街88号房厦8楼) 或者拨打0351-4942666进行投诉,房屋没有五证时进行销售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不正规项目很难保证业主的权益不受损害。

北京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主任兼房地产业务部主任张秋峰:

业主购买未办理预售证的项目,以任何形式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业主发现问题之后,应立即通知开发商终止无效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全部已付的房款。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房,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判令开发商退还买房人全部已付房款。

有些违规预售、未按期交房的项目,经过业主协商催促,开发商会延迟交房。但有些项目屡经业主协商、催促,开发商仍然无法完善预售证件、项目无法竣工验收合格交房,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如开发商名下还有五证齐全、竣工验收合格的其它商品房,业主可与开发商协商要求等价置换。

但是,若开发商无力返还房款,买房人可申请法院执行生效的裁判文书,对开发商现有的房产等资产进行清算强制执行。开发商如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法院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的买房人可能只能要回部分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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