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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保障房不再是腐败温床!

发表于2011-08-26

保障房:就是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一种社会福利体现。

那么就有中和低的问题:按收入划分是更本无法审核清楚的。只有按人均住宅面积划分就容易了。

那么改保障房审核过程中划分条件:无房户、有限面积户

保障房目前存在形式:租和卖两种模式,卖(经济试用房,因价格低会存在大家寻租行为存在,既然不能改变寻租,靠监督是不行的,那就放弃),保留租的形式。

保障房租赁形式:廉祖房(也就是对无房户,最低收入标准,要申请),公租房(正常租给无房户、收入条件比较高的人群,比如年轻公务员等,同时调控租金有利于调控商品房租金市场)

有限面积户:本质上他们有财产的,房就是财产。那他们就属于改善型。政府引导出售让其房产后变无房户再走公租形式,自己选择。

只有这样:各层面就成了自然阶梯形式存在,而不会有任何不公现象。也就自然形成了努力奋斗的局面。

廉租或公租后政府只要监督其是否再次买房行为就可(通过房产交易监督,买房必然过户,自然也就是方式廉租或公租了,政府就可以收回了。)

只要按上述方式执行保障政策,就不存在目前各种不利局面,也就能保证房地产市场顺利发展。

政府如有决心,不再自私。认为社会大众是平等的基础上,以上方式是最合理的方式。

结果是,无房有房住(提供小而实用,最小家庭单位),有能力买房住(财产),也就不会导致用大量税费送给腐败人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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