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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签“自杀免责书”不必一棍子打死

发表于2013-09-17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5000多名新生完成报到,他们踏入校园的第一件事,就是与校方签订《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协议书明确:“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9月16日《南方日报》)大

大学新生刚踏入高校报道,迎接他们的不是鲜花和掌声,而是一份看起来有些冰冷的“自杀免责书”,对于热衷于喜庆热闹的中国人来说,这种做法似乎有些欠妥。不过,在我看来,入大学签订自杀协议,完全不必一棍子打死,大学第一课让学生直面生死拷问,由此让学生思考生命的价值,未尝不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近年来,各地高校学生自杀的新闻屡见不鲜。学生作为在校群体,与社会接触面并不广,却动辄选择轻生,一方面折射出社会环境的复杂性已向高校渗透,另一方面直指当前中生命的缺失。在各方压力之下,学生的情绪无法得到宣泄,于是做出过激行为,在此过程中,倘若能有渠道获得帮助与心理治疗,学生自杀概率必能大大降低。在国外的许多中,生命常常作为学生的第一课,死亡作为的一种形式,名为谈“死”,实则让学生树立正确的生死观念。以美国为例,据《今日美国》报对美国70所大学2.6万名大学生的网上调查显示,在15010名平均年龄22岁的在校生中,55%想过自杀;8%曾做过自杀尝试。尽管如此,这些学生的自杀的念头转瞬即逝,主要源于生命的开展已让学生学会排遣压力,进而以积极态度面对生活。

反观中国的,生命课程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中大多被应试占据,大学虽然不再有压力,但真正学生什么却还是以课本知识为主,学生在此种氛围里除了确保考试及格外,并无多大的学习动力,恋爱由此成为不少大学生的“主修课”。在一些高校明文禁止学生恋爱的语境下,大学开设心理诊疗帮助学生平稳度过青春期已是一种奢望,即使在一些开设心理诊疗的高校,对生命的专业知识也严重匮乏,一旦学生产生过激行为,最终结果大多是走上不归路。


发表于2013-09-17

最终结果大多是走上不归路

发表于2013-09-17
引用:xingxing灯在2013-09-17 12:56:01写道:
2楼

最终结果大多是走上不归路

 很怕啊

发表于2013-09-17

让学生思考生命的价值

发表于2013-09-17

真的是这样子 啊

发表于2013-09-17

不必一棍子打死

发表于2013-09-17

当前中生命的缺失

发表于2013-09-17

的缺失

发表于2013-09-17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3-09-17 14:50:24写道:
8楼

的缺失

是啊

发表于2013-09-17

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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