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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委会雄性成员的脑子里是不是被灌上雌性成员的尿水啦,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受一个愚昧的肢体不全的女人的摆布呢?到底为什么?

发表于2007-10-21
我一直以来就不愿意参加一些院子里的交往活动,只要能够安安稳稳地在此居住就行,有时间打打游戏,打打麻将,挺好。
可是,这个地方就是不让人安宁。停水、停电、停气,就象家常便饭,所以也就积极参加了争取权益的斗争,有一些成效,最起码,目前看来,水和电比较稳定。
但是,我们的代价也太大了,捐款交钱不说,一到单位,同事就要问一下,最近,你们那里怎么样,还用不用经常挪窝啦。这是什么事吗!另外,还害的我们的三位兄弟给关了十几天。
尤其令人恼火的是,后来听不少人传言,在露泽园面临如此重大事情时,我们的其中的几位业主代表是怎么做的呢?一分钱都舍不得掏,如果是真的话,那么,他(她)们就是:
婊子养的,并且是既想做婊子,又想立牌坊,非常可恶,

而这其中就有一个肢体不全的女人,
我觉得有必要让每一位现任的业委会成员都澄清一下这个问题,如果没有交,就趁早滚蛋,别当大家都是傻瓜。
自做聪明,低估大家的智力水平,太想当然啦?!
还有一个事情不说不行。我们大家的事情为什么就要被一个这样的女人主宰呢?业委会说成立就成立,说解散就解散,全在她家的沙发炕头上解决,而且还有一拨又一拨的雄性动物在前仆后继呢?令人费解。而本来很简单的事情却多半是由这个女人给搅乱的呢?
我们应该清醒啦。以后只要是有那个女人在业委会,我就不会相信业委会能代表我们的利益。也不指望能做出什么样的好事来。
把她撵出业委会,或许业委会还有一点希望,否则,只能给我们添乱。
把那个女人撵出业委会!
发表于2007-10-21
业委会成员首先应该明确自己义务是什么,首先是维护和代表广大业主的根本利益,这是一项公益事业,而不是享受特权更不是谋取一己私利的淘金之地。明确了这一点才有资格进业委会,否则将会把水搅浑,甚至比没有业主委员会更糟糕,为个人的利益将会出卖全体业主的利益。
发表于2007-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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