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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老吕给开发商打掩护的问题,很需要下次开大会时让他说明一下.

发表于2008-04-10
经过几次在院子里开会,有一些看法确实很有道理:
1、露泽园开始建设的时候,老吕既是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又是开发商的副经理,按道理对露泽园存在的问题很了解,现在又是业委会的民选主任,应该是最有资格与开发商交涉的人。为什么呢?了解情况呀。那为什么不呢?。。。。。。
2、去年,当时的业委会的同志们已经通过政府向开发商施加压力对未完善的水和电进行改造,自来水公司也多次勘察过现场的关键时刻,老吕纠集一小伙人,阻碍当时业委会的工作,并通过非正规渠道成立了新的业委会,导致小区产生分裂。成立业委会后,又不谋正业,继续配合政府要求开发商进行水电的改造。实际结果是给开发商解了套。可恨呀。
3、后来又联系一家没有任何资质的村里的物业公司来管理露泽园,幸亏没有得逞,否则,真是没办法再住下去了。老吕为什么对农民兄弟有这么深厚的感情呀,自己是个农民,为什么还要再找几个农民来管理我们呢?居心何在?
4、失火的当天,你和你的那帮小兄弟们都干什么去了?在关键时候,你们都干什么去了?
5、口口声声为了大家,这么长时间,你们都干了点什么呀?

是为了大家?还是继续帮开发商做事,以便再得到大家不知道的利益呢?
再开大会的时候也给大家交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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