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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省城:10大排污企业领到了首批排污许可证

发表于2006-01-04
昨日,太钢等10个排污量占全市总排放量70%以上的企业,领到了太原市的首批排污许可证。按照要求,这十大排污企业三年后排污总量将减少七成左右。
实行排污许可制度后,太原市向大气或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单位,都必须领取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如果没有此证或超过许可范围排污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将受到罚款、限期治理甚至关停等处罚。


首批领到排污许可证的单位为,太钢、一电厂、二电厂、煤气化、太化、东山电厂、重机、晋机、狮头水泥厂和西山煤矿总公司。明年,太原市现有排污企业在排放全面达标的基础上,将分期分批领取许可证。


昨日,市环保局还公布了这十大排污企业未来3年内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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