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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内人士表示 银行处置房贷违约风险仍很高

发表于2006-01-13
东方网1月10日消息:借款人不还房贷,银行有权处置抵押的房产。这是近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中明确的。但有关业内人士指出,按目前的规定,银行处置、变现抵押物的周期仍然很长,成本也很高,银行依然存在很大的风险,拓展个人房贷业务还是需要严把风险关。

新司法解释出台后,沪上一些银行界人士感到松了一口气,觉得房贷业务的风险度大大  
降低,有些甚至认为只要今后房价不下跌,银行发放的个人房贷就没有风险了。

目前,处置、变现抵押房产的周期一般需要一年多时间。沪上某房贷专业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银行完成处置、变现抵押房产要经过8个环节,即便每个环节都很顺利,比如银行及时进行诉讼;借款人不提起上诉;一次拍卖成功等,一般也要14个月左右的时间。而这么长的时间,就会造成银行贷款成本的上升,加上目前的交易税费政策,银行即便按原价处置、拍卖抵押的房产,也可能面临无法全部收回贷款本息的风险。

该负责人举了一个案例加以说明。假定借款人贷款70万元购买一套100万元的房产,借款期限为10年,利率为6.12%,该借款人从未按时还款,银行起诉后法院判决银行处置房产,则从放款到收回贷款的14个月期间产生的贷款利息约为4.8万元,加上罚息0.63万元,银行该笔贷款的成本已经变为75.43万元。 

假定拍卖时买方接受的市场价格为100万元,因为拍卖行要收取双方5%的佣金,则拍卖成交价格应为95.24万元,拍卖收取的佣金为4.76万元,最后还要支付交易税费4.83万元和诉讼费1.2万元、执行费用0.9万元,这样,处置变现的成本总计达11.69万元,银行处置能够实现的价值为拍卖成交价扣除处置变现成本即83.55万元,离75.43万元的贷款成本仅剩8.1万元。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中指出的必须对被执行人进行适当安置,显然,这8.1万元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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