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升佳拒绝私下和解 圣象控股方称“影响小”

发表于2010-01-19

“可以说,侵权的不只一家,先起诉‘老大哥’圣象地板才能惊住其他侵权企业。”14日,杭州升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升佳)董事长卜林海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直陈地板业的不规范,“侵犯专利权的情况太多了,这不利于大家的发展。”

而在《圣象地板被诉侵权 杭州升佳索赔800万元》的报道于14日在本报刊发后,杭州升佳称接到相关地板企业私下和解的电话,“对方提出坐下来谈一谈。”不过,卜林海表示,公司仍将坚持走法律维权途径。

与此同时,圣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象集团)总裁助理陈大南则强调,圣象集团也将维护自身的法律权益。而集团控股股东大亚科技(000910)(000910,SZ)董秘办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并没有注意到杭州升佳的诉讼。“索赔800万元的诉讼案值过小,未到披露标准。”

杭州升佳:侵权很多 先告龙头

根据杭州升佳提交的 “民事起诉状”显示,杭州升佳旗下的杭州森佳木业制造厂起诉圣象集团的 “实木结构地板”产品侵犯了杭州升佳“混合结构实木复合地板”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专利号为ZL03256842.8。

而据圣象集团官网“产品中心”的介绍,圣象集团目前有新实木地板和强化木地板两大块。据2009年7月上海家居建材市场品牌占有率统计显示,圣象集团在 “实木复合地板”中占5.7%的市场份额,在强化地板中占据15.3%的市场份额。杭州升佳起诉圣象集团涉嫌侵权的正是圣象集团新实木地板中的主要品种——圣象实木结构地板。

卜林海向记者介绍,“实木结构地板与市面上常见的实木复合地板虽同为3层制,但存在较大区别,实木复合地板中层仅是木单板,但圣象集团的实木结构地板仿拟的正是杭州升佳的 ‘混合结构实木复合地板’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杭州升佳方面表示,地板业竞争很不规范,侵权的很多,“先行选定圣象集团起诉的原因在于先抓龙头,以扭转混乱的竞争局面。”

卜林海还表示,他在14日早间接到相关地板企业的电话,对方表示想坐下来谈一谈,私下和解这个诉讼,“但我们并不同意。”

大亚科技(000910):不够披露标准

据大亚科技2008年年报显示,当时该公司控股圣象集团60%的股权。在此后的2009年间,大亚科技动用约4亿元向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了其持有的圣象集团40%股权,从而持股圣象集团100%股权。

对上述诉讼,圣象集团总裁助理陈大南强调集团将动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陈还强调,圣象集团已对杭州升佳所提诉讼涉及的专利提交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再度审核。

对于被索赔800万元和被要求停止生产“圣象实木结构地板”这一诉讼,大亚科技董秘办人士14日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对圣象集团和大亚科技的影响 “十分小”,“还没到披露的标准,也暂时还不知道此事。”

对于记者希望了解圣象集团和大亚科技对此诉讼进一步看法的采访请求,该人士称大亚科技董秘办并不接待记者采访,“有需求可与法务部联系,但法务部今天没有人在。”

发表于2010-01-19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