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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无证卖房仍旧“理直气壮”

发表于2006-08-24
建设部等三部门于今年7月份出台的通知要求,今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收取预定款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但是,将近一个月过去了,记者在太原楼市走访了解到,为了尽快回笼资金,一大部分楼盘都在无证卖房,边卖边补办手续。

上周日,在小店区一个楼盘的售楼处。记者以买房者的身份问“有90平米左右的房子吗?”售楼人员答“90平米的都卖光了,现在还有110平米以上的。”记者表示“太大了吧?”售楼人员马上说,“110平米的,总价20多万,首付才8万多。”记者又问“国家出台政策说,卖房子必须得有商品房预售证,那你们有证吗?”售楼人员答“现在还没有,不过土地证这个月底就能办下来。”“那你们就敢卖房子?”“没事,我们有关系,不用担心。”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太原市多家楼盘发现,类似情况还比较普遍,大部分开发商在项目还没动工之前就开始想方设法通过选房排号等手段卖房子,并收取一定的认购金,在卖的过程中,他们才着手办齐“五证”。

对此,做电话销售的太原市民刘先生是深恶痛绝,“去年,城南一个开发商搞先期排号,因为当时能看到的只有一块地,所以我很不放心,但在售楼人员天花乱坠地劝说下,我就订了一套,没想到这竟然是个圈套,开发商是个骗子,别说预售证了,连土地证也没办下来。”

“没有预售证就变着法卖房子,在太原的商品房中能占到95%,剩下的5%是实在没办法预售。”山西宝洁房地产公司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交底”。

山西成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斌表示,开发商这种行为确实是违规的,对消费者来说,有时是一种欺诈。

采访中,许多业内人士都表示,尽管国家下重拳整顿房地产交易的各个环节,但市场净化需要一定过程,并且受供需结构、开发商实力、消费者意识等因素的影响,对于太原这样房地产刚刚起步的城市,彻底禁止无证卖房,至少还得两到三年。太原市房地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目前还没有收到相关文件,一旦收到,他们会立即组织人马清查无证售房行为。
发表于2006-08-24
相关链接

“内部认购”存在四重风险

为尽可能少掏钱,买房者追捧内部认购;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开发商热衷内部认购。房地产专家提醒,提前通过所谓“内部认购”购买还没有取得上市资格的房产,存在诸多隐患。

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建设部颁发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及去年以来各地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政策,都明令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以“内部认购”“内部登记”等形式变相销售商品房。一位专业律师指出:“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发商采取内部认购的方式售房,肯定隐瞒了一些应该需要但没有得到批准的事项,购买这种房子的消费者,90%以上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这位律师认为,由于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内部认购”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权益很难得到维护。参与内部认购,至少存在4重风险:一、房子可能建不起来,或者说不能按时交付使用。二、如果楼房建不起来,认购款可能取不回来。三、购房者能不能如愿得到想要的房子也是个问题。如果开发商只盖100套房子,却接受了200个人的认购,那么即使交了钱也可能得不到房子。四、由于手续不全,有可能不能及时拿到房产证。



来源: 山西晚报
发表于2006-08-24
低头蛇吗?/怕怕。大家买房子的时候要小心点啊啊!!!
发表于2006-08-24
太原现在没证件的房子很多啊!!!
发表于2006-08-24
我求购‘桃园新居’的房子,有谁出售吗,联系:liu_hig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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