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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出租车司机如此服务

发表于2005-11-01
出租车司机如此服务

今日,笔者在迎泽大街看到了这样的一个场面,“一位出租车司机,向一位40多岁的女士狂吼着(对不起,我并不是想用这种词语来形容一个为我们服务的司机朋友,但是,笔者真的无从选择任何一种词汇来形容当时的场面。)据当时司机的话语中我了解了事情的情况,这位乘客上车后,由于司机不愿意去这位乘客的目的地,便让乘客下了车。下车后由于乘客手中东西过多,没有关上车门,对此,在司机吵架过程当中,这位乘客很礼貌的进行道歉。但司机同志依然不依不饶破口大骂。”
笔者查询了<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2741>这个网站,是“关于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上边第二十四条明确指出了,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除下列情形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载客或者中途终止客运服务:
(一)要求驾驶员超载行驶或者在禁止路段行驶的;
(二)携带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等危险物品的;
(三)在禁止停车路段上拦车的;
(四)醉酒者、精神病患者无人看护的;
(五)出市区或者夜间去偏僻地区,乘客不出示身份证件或者拒绝到公安机关进行出市登记的;
(六)乘客有违法要求或者违法行为的。
据笔者了解这位乘客决对不是以上六者。显然,这位司机已经违反了这些条款。
我们撇开这个再说,在公共场合对人辱骂,是不是已经构成了对别人的伤害呢?
这位司机朋友,在我发送这篇文章之前,我想了许多理由为您辩解,比如近日天气炎热导致心情不好或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事,可是这又算是正当理由么?
我们称山西太原为龙城,这表达了在这个城市里的人对太原的爱戴。当街辱骂乘客,这是一个太原人的行为吗?难道太原人这么没有素质?我们先且不去讨论这位司机是否违反了自己的工作规定和职业道德。说句不是好听的话,你是一个文明人吗?太原早就要建设文明城市不仅仅是让人们不要在大街上乱涂乱扔,也要注意自己的形象!注意太原人的形象!
希望有关部门对此类事件进行整顿。对这样的个别人士给与应有的批评教育,不要让一块臭肉坏了满锅的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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