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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政府回购能否破解经济房难题

发表于2006-11-03
北京一家房地产专业网站焦 点房地产网上关于经济适用房是否该被政府回购的一项调查已经有40多万人投票参加。网站的编辑称,这创下了该网站参与投票调查人数最多的纪录。
发表于2006-11-03
这项网上调查数据显示,超过70%的投票者反对政府回购经济适用房。而在投票初始阶段,赞成和反对的比例曾经各占一半。有人评价说,这是一场买到经济适用房的人和没买到的人之间的论战。
发表于2006-11-03
经济适用房再次成为讨论的焦点,源于国庆前一天北京规划委网站上悄悄贴出的《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公示稿,在这份有1.5万字的规划中,关于经济适用房未来发展有这样一句话:“探索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内循环’的流转模式”,规划对这句话的注解是: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由政府回购。
发表于2006-11-03
《规划》意在利用这项制度制止违规购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真正发挥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作用,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发表于2006-11-03
支持者:毕业了就不该享用学生票
发表于2006-11-03
回购两三百平米大的房子给谁住
发表于2006-11-03
大多数反对者认为政府回购经济适用房具有诸多不可操作性。比如,一些两三百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回购回来让谁来住?如果改成廉租房,这么大的面积岂不是要用做集体宿舍了?
发表于2006-11-03
冯科说,不可否认,相关的法律和规定确实给予了政府划定经济适用房准入和准出条件的权利,但是在制定相关规定的时候,有关部门不应该忽视经济适用房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尽管有关经济适用房最早的法律出现在1994年,但不能忽略的一个背景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是在1997年、1998年间启动的。当时国内经济处于低迷状态,需要通过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刺激消费。当时的思路是,首先要形成住宅产业化和市场化,其次才是住宅保障制度。
发表于2006-11-03
在这样的思路下,北京近郊的天通苑、回龙观等大型经济适用房社区确实出现了两三百平方米的大户型,而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也从最初的不得上市交易,改为5年后交纳了土地出让金便可以交易给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买主。
发表于2006-11-03
冯科认为,既然政策曾经松动过,那么政府出台回购政策的时候就不应该追溯到以前的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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