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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省长信箱”答复民意有限期

发表于2007-11-15
“省长信箱”答复民意有限期 
在5个工作日内必须予以回复 
太原新闻网  2007-11-15 08:34  来源:山西商报      进入社区 
  
商报讯 “省长信箱”收到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必须予以回复。记者昨日从省政府了解到,从12月1日起,我省将通过一系列举措,使“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省长信箱”邮件处理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

据介绍,“省长信箱”邮件实行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受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各对口业务处室具体承 
办、分办及反馈,省信访局、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办理。

“省长信箱”邮件由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负责在每个工作日上午、下午定时各接收一次,填写“省长信箱”受理单,并转发到各业务处室“省长信箱”邮件处理系统。各业务处室和各承办单位收到邮件后,必须认真、及时处理。各承办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省长信箱”的处理工作,每个工作日要登录“省长信箱”邮件处理系统,接收并查看邮件。一般邮件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需要有关部门调查、协调处理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

对送交省人民政府领导的邮件,领导有批示的,由各业务处室按领导批示意见进行办理;无批示的则由各业务处室转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办理。按照领导批示由各业务处室直接办理的邮件,各业务处室要及时将领导批示和办理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 “省长信箱”反馈收件箱,由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加载并回复。
发表于2007-11-15
发表于2007-11-15
发表于200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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