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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价问题“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

发表于2007-03-08
别让歪嘴和尚把经念歪了 


——代表委员点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 


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令伟家、王宇、徐松)“我的一个熟人最近买了一套新房,想把原来的旧房卖出去。按国家政策,二手房交易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他把电话打到房交所,你猜房交所怎么回答?‘只要写个证明,保证这套房子是你唯一的住房,就可以免交所得税。’这样明里暗里‘变通’国家政策的行为,在许多地方都存在。”全国政协委员陈万志说,“国家政策被如此‘变通’,难怪房价调控难见成效。” 

在审议讨论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时,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房地产调控中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进行了梳理、分析。 


五花八门的“变通术” 


——土地闸门未堵死:“联体别墅不是别墅” 


去年国家连续出台一系列调控政策,其中最关键的一条,就是严把土地关,停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温家宝总理的报告中强调,坚决实行最严格的土地制度,特别要禁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等用地项目。 


来自山东的毕四海代表说,除了独栋别墅外,其他如联排别墅、双拼别墅、叠拼别墅和空中别墅都被确定为“非别墅”项目,从没有停止用地审批。据记者了解,别墅禁令颁布一个多月后,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显示的数据表明,在2006年6月仅有的取得预售资格的25个楼盘中,别墅项目达到5个,占20%。 


——信贷闸门大开:首付30%成一纸空文 


去年出台的房地产调控九部门意见要求,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作为特例,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20%的规定。但来自安徽的赵鹏代表说,在实际执行中,20%是通则,30%几乎是一纸空文。有的地方规定,只要个人签字认可自己只有一套房,即可享受两成按揭贷款,部分地方甚至出现首付款可分期付款的零首付政策。 


——税收手段成橡皮筋:所得税由你保证,营业税给你放行 


2006年税务总局出台通知,从8月1日起,各地税局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强制性征收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九部门意见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来自福建的王晶代表说:“据我所知,有些地方不管你出手第几套住房,只要写个保证书,证明你出售的房子是唯一住房,就能免缴所得税。至于营业税,许多地方规定,购买住房5年的起始日期,从拿到房产证之日计算改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其结果是,大多数期房在收房后短期内就能转让,基本不需要交纳营业税。” 


——监管不到位:“未封顶不放贷”流于形式 


央行出台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但陈万志委员说,绝大多数楼盘都是未封顶按揭。北京天通苑一个还未封顶却已经开盘的楼盘开发商告诉记者,银行没有停收个人贷款材料,现在照常签约、收首付和办理贷款手续。 


银企地三方利益链“蚕食”调控政策 


隐藏在这些五花八门“变通术”背后的,是部分地方政府、一些银行机构和房地产开发商形成的利益链条。 


“卖地财政”和GDP考核机制,使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房地产业。全国人大代表罗益锋说:“有些地方低价征地、高价出卖。个别地方甚至请房地产公司当‘托’哄抬地价,以获取更大利益。同时,投资巨大的房地产业,对地方政府来说,也是拉升GDP的好项目。” 


银行放贷冲动难遏。过分充足的资金,让银行急于寻找合适的项目。既有房产作抵押,又有宏观经济形势作后盾,房地产自然就成了各家银行青睐的放贷对象。全国人大代表凌宇说:“走进银行,到处都是吸引和鼓励人们贷款的‘连环贷’‘接力贷’等优惠措施,哪里能看到严把信贷闸门的影子?” 


陈万志委员认为,上述两个方面的原因,使国家调控房地产的两个闸门——土地和信贷都很难管死。他说:“正是基于以上的共同利益,地方、银行和开发商之间形成了利益链,使中央的调控政策很难落到实处。房价飞涨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政府要集中精力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 


参加两会的许多代表委员认为,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是房地产调控的关键所在,政府要集中精力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同时,住房兼具消费和投资的双重属性,房地产调控必须要用好行政和市场“两只手”。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大学党委书记欧可平认为,政府要集中精力做好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这是政府的责任。欧可平建议,应该将住房保障建设纳入政府官员的考核指标中,对于那些没有完成国家下达的中低价位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的地方,要有具体的惩罚措施。 


来自河南的全国政协委员储亚平建议,各地应当建立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使那些普通住宅建设进展缓慢、房地产市场问题较多的地方政府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凌宇代表认为,在解决好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同时,要规范发展房地产市场,特别是二手房市场。充分发挥利率、税收两个杠杆,调控投机和投资行为,使房地产市场稳步健康向前发展。 


两会:代表委员说楼市


◎房价应与收入持平 增幅不能超市民收入增长比例 


在3月3日的媒体见面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表示,城市房价应该与市民收入持平,上涨幅度也应当考虑到城市居民收入增长的比例。 


◎全国政协将提四点建议 关注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


通过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让每一户中低收入家庭都能够在不久的将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这份由民革中央提交的《关于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议》的提案,被本次全国政协会议提案组定为第1号提案。提案从经济适用房的公平目标与市场效率、普通商品房的限地价与限房价两对矛盾出发详细阐述了实施政府建房的必要性,并具体提出了四点建议。 


◎民革中央提案建议:经济适用房应该由政府建设


近年来,房价在政府调控的同时,却不升反降。如何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民革中央向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交的一份提案建议,政府必须直接参与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并决定出售或租赁的价格水平,以及受惠对象。 


◎两会关注:我国实行"一户一房"能否破解住房难


全国政协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学术委员会主席陈祥福在提案中建议,我国城镇可以考虑实行“一户一房制”,即倡导“一对夫妻拥有一套房子”,并呼吁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该制度实施。陈祥福委员的构想是,国家可以对目前的房子,按照户口或居民身份证进行清查;对“一户一房制”之外的房子,国家对之进行回购。 


◎从提案看廉租房政策走向 2007年着重政策落实


如何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题,已经成为今年两会关注的焦点。本次全国政协第1号提案———《关于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议》,就提出要区别对待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四点具体建议。另据了解,十届全国政协以来,先后157位政协委员提出40多件提案,呼吁加快廉租房建设。
发表于2007-03-08
发表于2007-03-09
发表于2007-04-24
哈哈,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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