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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惠泽苑全体业主敦请“太重大唐”及早妥善解决小区现存问题

发表于2007-07-09
山西太重大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惠泽苑全体业主于2007年7月2日接到贵司关于解决小区现存问题的第二次答复后,一致认为:造成惠泽苑现存所有问题的责任完全在贵司。从全体业主主动接洽贵司,以各种方式寻求及早妥善解决问题开始,已有十余日,至今无任何实质进展。我全体业主对贵司解决问题的态度和效率严重不满。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共创文明小区的原则,本着务实、双赢的态度,我全体业主将齐心协力、一如既往地争取正常生活,维护合法权益,提升小区形象。经全体业主认真讨论,要求如下:
1、 明确2-6号楼房产证办理的期限并提供完备的办理程序及时间表。贵司提出的各楼办理产权手续的时间表,经全体业主认可,作为全体业主与贵司的二次约定,并提交公证机关公证。
2、 根据购房时合同约定,贵司应给付违约赔偿。自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共18个月,按月支付总房价0.5%,此部分赔偿款项须在2007年7月15日前赔付完毕;自2007年7月至贵司承诺的办理房产证最后期限止,每月支付总房价0.5%的违约赔偿,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赔付完毕;如贵司仍未能按约定时限给全体业主办理全部产权手续,则须每月支付总房价1%的违约赔偿,赔偿期限自贵司二次违约始至全部产权手续办理完毕止,贵司须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赔付完毕。
3、 全体业主已向贵司交付办理房产手续相关税费,该款项自交付至今长期被贵司占用,贵司须按现行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给付利息。自各业主交付之日至2007年6月部分的利息款项须在2007年7月15日前给付完毕;自2007年7月至全部产权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按月支付利息款,贵司须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给付完毕。
4、 小区土地在贵司与全体业主签定购房合同后,仍被贵司数次抵押向银行贷款。该事由须向小区全体业主做出书面说明。
5、 贵司未经全体业主同意,在小区内占用公共绿地,以盈利为目的建设样板间。贵司须于2007年7月15日前拆除并恢复原貌,同时须给付全体业主一次性补偿八万元整,该款项须在2007年7月31日前给付完毕。
6、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太原市城市规划条例》《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小区集中绿地面积应不小于建筑用地的5%,且小区公共绿地应按1m2/人配置,由于贵司擅自变更规划,造成小区人均绿地面积缩水,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造成居住环境和品质下降。贵司须给付全体业主一次性补偿十万元整,该款项须在2007年7月31日前给付完毕。
7、 根据规划部门批准的小区详细规划煤气调压站应位于小区东南角,距离5号楼18米的位置,贵司违反规划,将煤气调压站移至小区3、4号楼之间,给小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贵司须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安全审核,加强安全设施,并须对由此给全体业主带来的损害给付全体业主一次性补偿五万元整,该款项须在2007年7月31日前给付完毕。
8、 小区1号楼单元防盗门为伪劣产品,自贵司交房以来因质量问题已多次损坏,贵司虽进行过维修,但仍不能达到功能要求,给业主安全生活带来不良影响。贵司须在一个月内全部更换达到国家防盗门、安全门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9、 由于贵司在设计、施工中存在瑕疵,未按国家规定在地漏、水盆等下水处设计水封,造成下水道臭气上翻,严重污染室内空气,影响居民生活。贵司须在一个月内予以整改,全面审核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0、 贵司为谋求最大利益,置小区全体业主权益于不顾,变更原有规划,擅自加大小区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致使全体业主生活品质下降,房产价值降低。贵司须对由此给小区全体业主带来的损失,按照每户一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偿,该款项须在2007年7月31日前给付完毕。
11、 贵司应对小区内公共部分的设施予以修复和完善。具体事宜须按业主要求妥善解决。
以上要求请贵司于2007年7月5日12时前作出书面答复!

2007年7月3日
大唐世家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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