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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鑫四海花园业主

发表于2009-10-13
致鑫四海小区业主公开信
尊贵的鑫四海小区各位业主:
您们好!
我是鑫四海小区的一名入住业主。我于20094月中旬入住本小区。入住之前,基于本区开发商及物业部门的高调宣传,在他们郑重承诺的前提下,我作为业主对他们寄予了充分的信任和期望。考虑到鑫四海小区是一处高档文明社区,按照业主入住协议,我将业主首期入住各项费用积极按时如数缴纳。但入住以后的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
入住本区已半年有余,半年了开发商和物业部门当初承诺的宽带、电话、数字电视入户;移动通讯信号覆盖本区等服务事项无一实现。鉴于此,我主动与小区物业部门沟通协商数次,均未得到明确答复。入住以来,我身处本区更切身地发现本小区管理混乱、院内规划随意(绿化带转作停车位用途;院内随意开发小型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整体环境杂乱脏差、车辆停靠无管理无组织(无非机动车辆停靠棚)、公共配套设施严重缺乏、水电费用严重超标等等问题。开发商当初承诺无一实现,现今状况又无人问津。令我失望至极。随着冬季来临,小区采暖、天燃气输送等问题迫在眉睫。我多次主动拜访物业管理部门,建议尽快解决。结果仍是空许承诺,后无下文。我很气愤,再次上门沟通依旧无果。尤其难易理解的是整个过程中物业工作人员是网络部工作人员态度冷淡,相互推诿,玩官僚作风,将自身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始终摆出事不关己的姿态。很令人伤心愤慨!
我相信鑫四海小区绝大多数业主一定和我一样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和烦恼。我们试问,当初开发商、物业部门的美好承诺都哪里去了?难道当初的花言巧语是一个为骗取业主缴纳费用以诱导业主入住的陷阱?我们业主的权利何在?高额的物业管理费用被他们置于何处?用于何途?他们将我们业主权益放在什么位置?开发商及物业部门的承诺义务在哪里?他们无视国家法规,《物业法》的又体现在何处?面对这一系列质问,他们是怎样对待我们业主的?是欺骗!是隐瞒!是推卸!甚至不惜强加威胁!公德何在?基本的关怀何在?政府一直倡导构建和谐社会,他们怎能如此行事与政策背道而驰?国家法威何在?小住半年,既已如此不堪,长此以往,“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之境状,我不敢想象。再一次试问,诸位业主有谁能容忍这种赤裸裸的欺诈宰割?
作为业主,我本人已忍无可忍,出离愤怒了。我意识到业主的沉默忍让换来的并不会是他们工作上的敬业支持,而是他们对业主情绪良知上一番又一番的肆意嘲弄侮辱。开发商口口声声讲业主是他们的衣食父母,但纵观他们的所作所为,他们究竟把尊贵的业主当成什么了?
此种态势,妥协已难,唯有斗争。然孤掌难鸣,单枪匹马难奏效。面对现阶段鑫四海小区物业管理混乱;工作人员不到位不作为;不负责任、拒不履行义务的状况。我以一名普通业主的身份建议,我们小区业主可以学习沿海发达城市小区优秀管理模式,大家在完全自愿、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组织成立鑫四海小区业主联合委员会。本委员会下设理事处,旨在以集体意志的形式向开发商及物业管理部门反映表达鑫四海小区业主的合理诉求,督促开发商及物业管理部门积极高效地工作,以更好地维护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保证我们业主应该享有的生活品质要求。
尊贵的各位业主,成立鑫四海小区业主委员会是我们业主充分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方式,呼吁大家能联合起来,积极参与。
200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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