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为获得安置房假结婚 “卖房协议”却是一纸空文

发表于2007-11-21
为了获得征地安置房,53岁的张秀芳和罗勇被人安排结婚,如果取得安置房产权并顺利移交给第三方,张秀芳和罗勇各赚取1万元的“婚姻外快”。眼看交房日期快到了,张秀芳却断然反悔:“我要离婚!结婚两年了,我连他长什么样都记不得!”
这婚,她离得了吗?今日,金牛法院将依法宣判。
发表于2007-11-21
结婚,只是别人抛下的一个饵,张秀芳和罗勇急急忙忙“吞”了下去。靠这1万元的诱惑,设局之人步步为营,将两人彻底套牢。
分到房子自有买家上门!
两年前,53岁的张秀芳一直过着平静的中年生活,丈夫去世多年,她从没想过重新找个伴。但是,平静的生活终于被打破。一天,邻居刘淑华敲开张秀芳的房门,神秘地问:“最近手头紧不紧?想不想不费劲就挣一万块钱?”张秀芳满脸狐疑地推开了她,继续做家务。天下哪有这等好事?“真的!只要你肯和一个男的假结婚,几个月后再离了,这钱就到手了!”
发表于2007-11-21
“假结婚?”刘淑华的话令张秀芳为之一怔。刘淑华解释说,政府即将征用村上所在的这片土地,将按照每个家庭户口的人数,每人每月发放500元的过渡费进行生活补贴。除此之外,征地安置房修好后,政府还将以户为单位,对家庭成员进行安置,每个家庭每人最大限度可以申请分到51平米的住房面积,购买的价格也相当优惠,仅1400元/平方米。
“怎么样?只要你肯结婚,让结婚对象挂靠在你们户口下,等他分到了房子,我自会找买家来交付房款,这样你就能得1万块钱的好处费,一举两得,你又不吃亏!”1万元,对张秀芳来说也不是一个小数目,既然真如刘淑华所说,这钱也挣得,张秀芳便点头答应了。
发表于2007-11-21
张秀芳表明态度后,刘淑华随即摊牌,“与你结婚的人早就选好了,叫罗勇。”令张秀芳更惊异的是,为了得到政府的安置房,刘淑华和罗勇已经搞过假结婚。结婚后,刘淑华和罗勇才从相关部门获知,他们的条件并不符合征地安置政策,无法分到房子。失望之余,两人立即离婚,重新物色新的“结婚”对象,几经筛选后,刘淑华把目光盯向了张秀芳。
这些陈年旧事与1万块钱的酬劳相比,变得微不足道,张秀芳毫不介意。“反正是假结婚,只要钱能拿到手,其他的什么都不管!”张秀芳自我安慰。
发表于2007-11-21
三方得利,婚姻游戏得以维继,他们开始“守株待兔”。但是,张秀芳突然退出,游戏面临土崩瓦解。“兔”之将无,猎人焉喜?
发表于2007-11-21
在刘淑华的安排下,张秀芳与罗勇很快拿到结婚证,随之,罗勇的户口挂到了张秀芳家庭户口的名下。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51平方米的住房顺理成章地划到了两人的名下。这时,刘淑华又搬出了另一个人物:王林,他以购买张秀芳和罗勇名下那套住房的角色出现。
3人商量之后,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王林先支付给张秀芳和罗勇每人5000元“订金”;两人取得住房所有权后,再将房子的产权转让给王林;王林以1400元/平方米的“优惠价”交付房款,那时,剩余的5000元会顺利到账。协议书同时注明:如有一方反悔,则须支付6万元违约金。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罗勇系无房户,按照相关规定,政府还将无偿赠送他19平方米的住房,即购买51平米的安置住房,只需缴纳32平方米的房款。
此后,张秀芳和罗勇循规蹈矩地按照“协议书”上的要求,做起了挂名夫妻,等待安置房到手,再转让给王林。一晃,两年过去了,眼看快到交房日期,张秀芳却突然闹上了法院。
发表于2007-11-21
张秀芳,罗勇,刘淑华,王林,这张看似简单的关系网被房价上涨、家庭财产打破,利益需要重新分配。重新织网,可不那么简单。
发表于2007-11-21
发表于2007-11-28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