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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出租房中物品被人搬空 中介公司赔偿房主4000元

发表于2007-11-21
房主杨女士将自己的一套两居室交给中介公司出租,租期将满时,出租房里的物品却被他人“搬走”。杨女士将房屋中介北京美丽家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告到了东城法院。记者昨天获悉,法院判令美丽家园公司赔偿杨女士损失4000元。
杨女士称,2004年7月26日,她与美丽家园公司签订了《出租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美丽家园公司代理出租杨女士的一套两居室楼房。合同快到期时,杨女士忽然接到邻居的电话,称有人在搬杨女士的家。等杨女士赶到时,房子被换了锁。报警后,警察打开房门,杨女士发现屋内所有的家具及电器全都不见了。杨女士要求美丽家园公司赔偿损失1.6万余元。美丽家园公司在法庭上称,其对屋里物品丢失的情况并不知情。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女士将房屋委托美丽家园公司代理出租,依合同约定,美丽家园公司应对屋内物品承担相应的保管义务。所以判决美丽家园公司赔偿杨女士损失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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