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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调查称公务员工作满两年可申请福利房

发表于2010-04-28
农业部近期拟团购定向低价房被媒体曝光,引发对高房价背景下公务员群体福利房的热议。据中国证券报记者调查,1998年房改后,福利分房虽被明令禁止,但公务员系统内的变相福利分房一直没有停止过,并且已经自成体系。

目前,国家机关公务员的福利住房分配主要采用“以旧换新+体内循环”模式,所分配的福利性住房一般不能进入市场交易;而地方公务员在福利住房分配时,则存在较多违规用地的现象,不少二三线城市在农村集体用地国有化进程中,将建在农村社区内的小产权房也纳入公务员福利住房体系内。

发表于2010-04-28

通过骗取保障性住房,享受超规格的福利,在全国各地层出不穷。近期深圳市再次曝出保障房申请骗取事件,在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初审合格家庭公示名单中,至少299户有成员在政府机构工作,有些家庭甚至多人同为政府机构人员,还有不少人住在豪宅。

中国证券报记者发现,在这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初审合格的“特殊299户”中,来自的工作单位分布在深圳各大政府机构里,有政协深圳市委厅、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院、市地税局、深圳海关等单位,甚至连市住房和建设局也有旗下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申报。

更不可思议的是,不少在政府机构工作的人员都低调地把自己放在共同申请人的位置,而让其家人充当第一申请人。在政府机构中,初审通过者最多的是深圳海关,多达12人;即使是只有25个人员编制的福田区安监局也有11人通过初审。

在这些初审通过者家庭中,不少政府机构工作人员赫然在列。如一户申请人李某工作在皇岗口岸管理处,夫妻关系的共同申请人杨某则在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福田区梅林街道办的申请人李某在深圳市电化馆工作,共同申请人毛某则供职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分局,“实际居住地”写着深圳市福田区梅山苑10栋。园岭街道的肖某在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工作,与其夫妻关系的宋某则在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面对社会各界的质疑,深圳各机关纷纷出面解释。深圳海关表示,该单位通过初审的12人均是合同工。福田区安监局同样回应,该局通过者也是临时工。

在通过初审的人中,还有不少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在豪宅区,引发如潮质疑。根据网上公示,一户申请人李某全家“实际居住地”为香榭里花园,这里的均价达5万元/平方米,可谓超级豪宅,即使是租金,也是相当不菲。供职于福田区政府项目审计的胡某也是共同申请人,现在住址是福田区金地名津,金地名津现在房价超过2.5万元/平方米,一房一厅月租金也在2500元以上。

对于住豪宅申请保障房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有街道办负责人坦承,不敢保证没有人隐瞒财产情况。即使核实了申报者的工作单位情况,身份也不好核实,主要根据申报者自己申明不是公务员,同时派人入户调查,让申报者填相应表格。

发表于2010-04-28
小产权房渐渐蔓延

与党政机关公务员长期存在的福利分房不同,地方公务员福利分房在近两年内才兴起,而小产权房已经成为一些地方的独特模式。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调查,目前,重庆、浙江、江苏等地正在推行“城乡统筹”和“农地置换”。大批农民通过宅基地置换变身市民,其原有土地上交后,经过统一规划建设新社区。其中,不少地方公务员分得了位于城郊农民社区内的小产权房。

业内人士指出,地方政府控制小产权房以及变相福利分房的能力有限,主要原因是很多公务员住进了这些小产权房和变相福利房社区内。而当地政府房屋管理部门能审批和发放产权的只是部分房屋。大多数农村新社区以及政府职能部门所建设的新房,地方建委无权管辖。

发表于2010-04-28

另外,很多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以房屋翻新或者危房改造名义建设的房屋,甚至还不需要涉及产权证问题。“因为过去就有产权证,现在只是重新办,变化只在于办成多大面积而已。”知情人士透露。

更有甚者,河南省某地级市日前还曝出,有当地政府部门集资建房面积严重超标、集资建房对象超范围;违反建设工程规划施工,建设联排别墅。其中,包括已经竣工的为地方官员而建“府邸花园别墅群”、“郦水花园”等。

有法学表示,近几年,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集资建小产权房低于市场价格甚至低于开发成本,挤占了按市场行为经营的企业的市场空间。而一些特权部门利用集资建房大肆谋取私利,实际上是侵占公共资源、侵吞国有资产,同时也暴露了政府在土地管理上存在的巨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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