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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专家建议取消预售

发表于2008-04-08
开发商暴利的“利润中心”模式不可持续,昨日,复旦大学房产研究中心主任华伟在2008年中国房地产市场预测高峰论坛上表示:中国内地房地产以开发环节为利润中心,土地是整个房地产界绝对的“利润中心”。
发表于2008-04-08
发表于2008-04-08
《报告》称,“解决房地产开发成本过高和房价过高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城市建设方面税费改革的步伐。消除过多、过重的不合理收费,降低过高的税率,才能切实达到降低房价的目的。”
发表于2008-04-08
发表于2008-04-08
华伟认为,房地产开发是暴利行业。《报告》认为,在“8·31大限”之前,开发商的暴利来自于灰色收入,来自于通过寻租获取低成本土地批租。再者,中国内地的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入发展,政府不断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城市规模,形成了土地的级差地租,这部分级差地租就转化成为开发商的超额利润。当前解决这一难题的主要思路,是提出征收物业税方案,以此来实现税收调节中国内地社会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问题。
发表于2008-04-08
发表于2008-04-08
随着“8·31大限”土地出让政策调整和“121号文件”的相继出台,要求开发商必须满足35%自有资金率和四证齐全融资要求。一系列金融新政,让诸多房地产企业面临严重的资金压力。但华伟认为,突然的资金缺口并未危及开发企业的生存。在采取房屋预售的同时,开发商还普遍采取承建商垫资的形式,以降低流动资金需求。再者,开发商通常还会采取跨期结转税款项推迟纳税,也给其资金周转提供了时间。
发表于2008-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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