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说,等首付交完了,再安排时间统一签预售合同。据说按正常流程,应该是先签认购书,再签预售合同,再交首付。至少也是签预售合同,和交首付同一天。问其原因及是否合理,得到售楼人员的答复为:你认为不合理,可以不买我们的房子!
买卖关系确立的基本标准为是否签订合同,在并未确立买卖关系的情况下却要求我们先行履行合同,支付首付,这是瑞泽花园的道理吗?
付了首付,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不合理的条款,我们也只能接受!我们又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销售以如此强势的态度操作,体现不出一点平等,不仅不顾及买房人的权益,甚至我们连最基本的尊重都得不到,太让人失望了!
正常情况啊
销售人员说,等首付交完了,再安排时间统一签预售合同。
据说按正常流程,应该是先签认购书,再签预售合同,再交首付。至少也是签预售合同,和交首付同一天。
问其原因及是否合理,得到售楼人员的答复为:你认为不合理,可以不买我们的房子!
买卖关系确立的基本标准为是否签订合同,在并未确立买卖关系的情况下却要求我们先行履行合同,支付首付,这是瑞泽花园的道理吗?
付了首付,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不合理的条款,我们也只能接受!我们又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销售以如此强势的态度操作,体现不出一点平等,不仅不顾及买房人的权益,甚至我们连最基本的尊重都得不到,太让人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