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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产权房”本身违法 购买者权利有望合法化

发表于2008-10-24
 

10月22日下午,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介绍说,小产权房本身违法,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如何将非法交易中形成的权利合法化。
本月19日,由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公布。昨天下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发布会,邀请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介绍相关内容。针对记者提到的“小产权房”的问题,陈锡文说,“小产权房”的问题并没有列入这次会议正式讨论的内容,因为之前有关部门已经对它进行调查研究和制定解决的办法。他说,“小产权房”的产生是违法的,因为它违背了城乡土地规划利用的总体布局,也违反了关于农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法律程序,所以它本身是不合法的。因此,违法批准建设“小产权房”,违法开工建设“小产权房”的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很多消费者购买的时候不可能对国家的法律有这么多的了解,觉得便宜就买了。那么怎么样才能让他们在这种非法交易中形成的权利合法化,这是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的具体措施。但是明确一条,‘小产权房’绝对不允许再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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