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住宅)产权过户费用明细
买方
承担的费用
契 税
首套住房: 90平米以下,房屋评估价*1%
90平米到143平米,房屋评估价*1.5%
非首套住房:143平米以下,房屋评估价*3%
143平米以上(含143平)均为:房屋评估价*4%
设备维修基金
60元/平米(多层),90元/平米(高层)
已缴纳过的不需再交纳
土地出让金
评估价1%
交易手续费
建筑面积*6元/m2(普通住宅)
建筑面积*8元/m2(非普通住宅面积143平米以上)
登记印花税
5元/套
工本费
80元/套
测绘费
20元/套
卖方
营业税
143平米以下住房:
产权证发证日期在五年以内的,须交纳营业税,即房屋评估价*5.675% ,产权证发证日期在五年以上的不需交纳;
143平米以上住房:
都需交纳营业税,发证日期过五年的可享受差额征收(<房屋评估价-原始购房价>*5.675%)。
个人所得税
产权人名下在中国境内仅有一套住房且发证日期在五年以外不需交纳;
产权人名下在中国境内有两套以上住房或发证日期在五年以内的都需交纳房屋评估价*1%的个人所得税或部分的20%
名词解释:“房屋评估价”即为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时房地局根据市场及房屋位置情况给予的一个房屋评估总价值(计税使用)。
备注:虽然按相关规定上述费用由买方或卖方各自承担,但在实际交易中,按照太原乃至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成交惯例,一般通常所讲的房价均指的是卖方的净得售价,剩余费用均有买方承担。
“专业、安全、快速”过户代办服务!本长期专业代办各种房屋、商铺过户,解决疑难房产过户问题, 详情可访问太原房产过户代办网站(www.guohu123.com)详细了解,欢迎来电咨询办理(0351-2830952)!
二手房(住宅)产权过户费用明细
买方
承担的费用
契 税
首套住房: 90平米以下,房屋评估价*1%
90平米到143平米,房屋评估价*1.5%
非首套住房:143平米以下,房屋评估价*3%
143平米以上(含143平)均为:房屋评估价*4%
设备维修基金
60元/平米(多层),90元/平米(高层)
已缴纳过的不需再交纳
土地出让金
评估价1%
交易手续费
建筑面积*6元/m2(普通住宅)
建筑面积*8元/m2(非普通住宅面积143平米以上)
登记印花税
5元/套
工本费
80元/套
测绘费
20元/套
卖方
承担的费用
营业税
143平米以下住房:
产权证发证日期在五年以内的,须交纳营业税,即房屋评估价*5.675% ,产权证发证日期在五年以上的不需交纳;
143平米以上住房:
都需交纳营业税,发证日期过五年的可享受差额征收(<房屋评估价-原始购房价>*5.675%)。
个人所得税
产权人名下在中国境内仅有一套住房且发证日期在五年以外不需交纳;
产权人名下在中国境内有两套以上住房或发证日期在五年以内的都需交纳房屋评估价*1%的个人所得税或部分的20%
名词解释:“房屋评估价”即为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时房地局根据市场及房屋位置情况给予的一个房屋评估总价值(计税使用)。
备注:虽然按相关规定上述费用由买方或卖方各自承担,但在实际交易中,按照太原乃至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成交惯例,一般通常所讲的房价均指的是卖方的净得售价,剩余费用均有买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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