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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171名央企员工住在福利房又现身安居房申请名单

发表于2013-06-19

深圳华泰是中国核建的子公司,963名员工,两个福利房小区,当时的购买价上千元至十万元不等,有使用权和居住权,但产权是属于公司。近日在深圳公布的安居房初定排位名单中,有171人的地址登记在深圳华泰福利房小区。

 

 

发表于2013-06-19

这绝不是个别想象,体制内外的区别! 

发表于2013-06-19

2010年曾曝光过华泰员工住着小区福利房申请保障房的消息,当时住建局表示,凡是申请成功的华泰员工,必须退掉华泰小区福利房。但记者向华泰公司求证得知,在那之后,公司并没有收到有关部门的任何反馈,截至目前,也没有员工因申请到保障房而退出福利房的实例。

发表于2013-06-19

住建局表示,虽然50年的租赁合同无效,但也只能认定租赁违法,不能说明就是住房买卖行为,也没法强行定性为“出售”,所以最终还是接纳了这一部分华泰员工的申请。同时住建局强调,对于住在单位福利房中的申请人,一旦发现有买卖合同,将立刻收回保障房资格,并扣除诚信保证金

发表于2013-06-19

信息啊!他們最愛自建房,因為成本很多全民公有便宜。

发表于2013-06-19

复合规定,国土局网上没有自己的住房,肯定是这个结论了 

发表于2013-06-19

要是手上没几套福利房,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公务员。。。 

发表于2013-06-19

深圳的安居房早已成为公务员,国企与贵权企业员工的福利房!

发表于2013-06-19

理解吧,又没房产税,谁会嫌房子多啊! 

发表于2013-06-19

住建局表示,虽然50年的租赁合同无效,但也只能认定租赁违法,不能说明就是住房买卖行为,也没法强行定性为“出售”,所以最终还是接纳了这一部分华泰员工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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