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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华旗地和苑业主艰难维权之二------投诉篇

发表于2010-10-17
尊敬的太原市物价局领导:
  你们好!
  华旗地和苑43户业主向贵局反映山西华旗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合同履行和收费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希望贵局能够本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原则,调查情况,对开发商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还业主一个公平,还太原市一个规范的商品房交易环境。
一、公然违反“一房一标价”制度
  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价格及相关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晋价服字[2010]92号)第二条第一项之规定:“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明码标价规定,全面推广和实施“一房一标价”制度。要求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报销售价格,并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做到“一房一标价”,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商品住房的全部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商品住房的楼房号、单元号、房号、户型、面积(应区分总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平米单价、总售价、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服务内容以及房价外收取的其它费用等。
二、物业收费中存在严重的乱收费问题
    《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价格及相关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晋价服字[2010]92号)第二项第二条规定:严格规范住房交易过程中的收费行为。新建商品住房中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等配套建设费用,以及其它属于购房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费用,应包含在住房价格中,没包含在住房价格中的交易费、登记费、维修基金、税金以及由于特殊原因没有计入住房成本的煤气工程费和有线电视初装费等,应在销售合同中约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严禁在房价外向购房人另行收取合同未予明示的费用,严禁在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外强行推销及搭售商品、强制服务并收费,严禁应由开发企业自己负担的费用转嫁给购房人。
   在此收费通知中天然气安装费、有限电视安装费、楼宇对讲门、入户门等收费全部是在在房价外的不合理收费。
    28户业主在2010年10月10日向山西华旗房地产公司提交要求公开商品住房的相关信息的声明,该公司明确拒绝了我们的合理要求,不仅是对业主权益的侵害,同时也是对政府物价部门规定的公然藐视。据此,我们向贵局反映该问题,希望能按照晋价服字【2010】92号文件的精神和国家和山西省政府关于调控房地产市场有关规定对该企业进行监督。
                             2010年10月17日
发表于2010-10-17
尊敬的太原市房地局领导:
  你们好!
  华旗地和苑43户业主向贵局反映山西华旗房地产有限公司在物业公司收费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希望贵局能够本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原则,调查情况,对开发商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还业主一个公平,还太原市一个规范的商品房交易环境。
  投诉依据:
 《太原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物业管理的具体办法,审核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对全市物业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市规划、工商行政、物价、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和住宅小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太原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按照物业公司无资质审查合格证,擅自承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业务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处以2000元至20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终止对住宅小区物业的管理。
  据了解截止2010年10月13日太原长华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目前还未在太原市房地局进行审核登记,不具备承揽物业管理业务的资质。而目前他们已经违规承揽了华旗地和苑小区的物业收费,而且存在收费项目不公开、不说明收费依据、乱收费等问题。
   43户业主共同签字向贵局反映该问题希望能对太原长华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还业主一个公开透明的物业收费.
发表于2010-10-17
发表于2010-10-17
顶起来啊
发表于2010-10-17
发表于2010-10-17
发表于2010-10-17
支持,太原的房产市场太乱了,急待政府有效的管理引导,有了良好的市场秩序和诚信经济才能发展起来,不然一直在别人的后面,一个良好的市场氛围需要政府部门公平有力的管理和引导
发表于2010-10-18
希望能得到更多业主的支持
发表于2010-10-18
支持支持
发表于2010-10-18

房地局领导们,快点帮帮我们这些弱势的业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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