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楼中楼”,房屋有4米、5米高,这种特殊的建筑取暖收费标准如何确定呢?

发表于2012-10-17

从2010年开始,居民建筑超过2.8米、非居民建筑超过3.2米,每超过0.1米,加收按供热面积计算的热费的百分之三。文化、以及保护建筑等公益性设施加收至百分之百为止。

比如,霍先生在省城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小户型楼中楼,建筑面积41.19平方米,5.2米。之前,物业公司按照“建筑面积×3.6元/平方米/月×1.85”的方式向其收取了5个月的取暖费,共计1371.63元。新的标准实施后,霍先生需要支付的取暖费为41.19×3.6元/平方米/月×5+41.19×3.6元/平方米/月×5×(5.2—2.8)/0.1×0.03=1275.24元,比之前节省将近100元。

 

发表于2012-10-17
发表于2012-10-18
发表于2012-11-05
房地产大,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楼中楼”,房屋有4米、5米高,这种特殊的建筑取暖收费标准如何确定呢?”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2-11-05
发表于2012-11-18
不错哦
发表于2012-11-18
不错哦
发表于2012-11-18
谢谢诶
发表于2012-11-18
谢谢诶
发表于2012-11-18
谢谢诶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