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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太原133工程项目 到底是否属于商品房

发表于2014-10-16

   “133工程”这个词最近我们经常听到,但是“133工程”到底有什么特殊性呢,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我们都不是很了解,今天看到一个关于133工程的解读,能解决我们很多的疑问。

   1.何为“133工程”
“‘133工程’其实是个简称,全称应该是太原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张主任拿着一摞资料,向记者娓娓道来,“133工程”的概念,最早是由于太原市在2004年发布《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来的。”随后,他给记者看了这份“并政发出来[2004]29号”文件资料。在“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政策”一章第二条写道,“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在有剩余土地的前提下,按每人133平方米控制,包括居住、公交设施、预留生产发展用地、道路交通、绿化等用地。”
在2005年《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的补充意见》(并政[2005]30号)文件中,“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相关内容调整为“人均133平方米建设用地,应包括其安置村民住宅用地,小区级公建用地,道路用地(道路红线30米以下)、小区级以下配套公共绿地、预留的生产发展用地。”
这样看来,“133”不只是个简单的代号,它的背后是波澜壮阔的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工程,其中包括,村民变成市民,村委会变成居委会,矮旧的平房小楼变成漂亮的高楼大厦等。
 严格地说“133工程”包含三大部分,一是安置村民的房子,二是预留给村民的居住和发展用地,最后才是对外销售的房子。

   由此可知,普通购房者关心“133工程”,其实一般就是指对外销售的房子。人们买到“133工程”,既不是指你买的房子建筑面积是133平方米,也不是指你家房子的户型是三室三厅一卫,更不是每平方米133元,而只是某个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的其中一部分,而且“133”这个建设用地面积数,也是针对村民的。

    2. “133工程”的土地性质是国有

  把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拿来买房,购房者最关心的是,将来的房子能不能办下正规的产权证,即“大红本”,尤其是已经买到“133工程”的人。记者走访发现,太原市城中村在售或预售的房子里,很多项目都自称“133工程”,信誓旦旦表示将来能办下大红本,这种情况,让缺乏常识的普通购房者难以辨识。

  张主任表示,现在确实有部少小产权房打着“133工程”的旗号在市场上明目张胆的对外销售。记者问,同样是城中村的房子,“133工程”和小产权房的区别在哪?张主任说:“从专业角度讲,土地性质是两者的本质区别。小产权房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而‘133工程’的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政府通过村改造工程先把农村集体土地挥手变成国有土地,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土地出让金按评估地价的45%收取,同时城中村改造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对于购房者担心的产权问题,张主任表示:“‘133工程’本质上就是商品房,在房屋户型上、小区配套上、将来的合同签署上以及二手房交易等方面,和其他非城中村的商品房是一样的,只是在小区容积率上可以有一定的突破。”

  针对“133工程”的特殊性,张主任表示,“133工程”对外销售的最大前提是,安置好本村村民,并对改造中所涉及的城市规划道路、绿化等公共用地建筑物的拆迁安置也要优先给予保证。否则,有关部门将停止为其办理房地产开发的相关手续,并不得在享受城中村改造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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