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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太原市政策

发表于2011-05-17
一是购房者的准入制度。外地公民在辖区内购买成套新建商品住房、足额付款、取得房屋权证并实际居住,有稳定收入者,准予其本人和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
二是各类人才的户口准入。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历、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太原市短缺的特殊技能、愿来太原市工作并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外地公民,准予在太原市。
三是对纳税者的户口准入。在太原市当年纳税3万元以上、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民营企业,准予法定代表人本人和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
四是单位招用人员的户口准入。凡是被太原市用人单位招用的具有国家规定的技术等级(职称),连续工作2年以上,依法参加社会各项保险的职工,准予。
五是直系亲属“投靠亲人”的户口准入。
发表于2011-05-17
也就是说,只要条件达到了,就可以。
发表于2011-05-17
五是直系亲属“投靠亲人”的户口准入。
发表于2011-05-17
有钱不落也行
发表于2011-05-17
真复杂
发表于2011-05-17
办不了独立户口也没用啊
发表于2011-05-23
发表于2011-05-23
发表于201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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