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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应对交易环节减税多套持有征税

发表于2011-11-27

近日,北京市调高了享受税收优惠的普通住宅认定的价格上限,同时宣布上调二手房交易的最低过户价。对此,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认为:前者无疑让许多“被豪宅”的首次置业年轻人获得了解脱,享受到了减税的优惠;后者有利于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杜绝“阴阳合同”,虽然实际二手房购房人的税赋会因此增加,但由于目前二手房房价处在一个下降通道里,所以,二手房价格的下降将冲抵调税赋的增加,购房人的实际总支出还会下降。

但是,从为自住型购房人降低负担,进一步平抑房价的目的出发,胡景晖认为:我们应该参照发达国家和成熟市场的经验,尽可能在交易环节少收税,而针对多套持有,囤积炒房在持有环节开征,这样既能促进房产交易和资源优化配置,又能打击投机炒房和平抑房价。 从2005年开始,二手房交易环节的持续加税并没有遏制住快速上涨的房价,反倒增加了购房人的实际负担,因此,在交易环节减税,在持有环节增加房产税,才是我们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趋势。

 

发表于2011-11-27
嗯嗯,说得对。
发表于2011-11-27
发表于2011-11-28
发表于2011-11-28
发表于2011-11-28
发表于2011-12-01
写的好
发表于2011-12-02
222
发表于2011-12-05
发表于201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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