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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打听了一下怕是没有交土地出让金 有可能国家收回不给赔偿

发表于2012-06-12
我打听了一下怕是没有交土地出让金 有可能国家收回不给赔偿


目前房地产开发用地取得方式主要有两种:国有划拨和国有出让。划拨土地是指开发商在当初获得土地的时候是无偿获取的,没有向国家缴纳过土地出让金;出让土地是指开发商以有偿的方式取得土地,并且根据评估地价的相关比例支付了土地出让金。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的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房40年,综合用房50年等等。
发表于2012-06-13
不会吧
发表于2012-06-13
害怕收回啊
发表于2012-06-13
不赔偿啊
发表于2012-06-13
确实可能不给呢呵呵
发表于2012-06-13
什么情况啊
发表于2012-06-13
我不知道啊
发表于2012-06-13
真的假的?
发表于2012-06-13
恩 是啊
发表于2012-06-13

消息可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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