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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黑物业当心点吧:省委书记责令太原一物业整改!

发表于2016-01-12

“我们是太药和平苑富嘉园1号楼的业主,开发商相关证件全无,未取得房屋质量合格保证书、消防检测证,强行向业主交付,并且物业公司收费无公示,无备案,无执照,收费极不合理。”近日,一名网友给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留言称,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解决此问题。

对此,山西省委社情民意室作出回复表示,太药和平嘉园是2012年经太原市政府批准建设的,该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评定目前正在市房产管理局办理中,等级认定完之后,市发改委将根据等级标准对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审核,终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将向广大业主明码公示。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价格及相关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晋价服字[2010]92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市发改委已责令该公司进行整改,开发商不得收取防盗门、可视对讲差价,已收取的应退还购房者。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我们是太药和平苑富嘉园1号楼的业主,2012年10月,我们购买山西富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太药和平苑富嘉园1号楼,合同交房期2014年10月,实际交房期为2015年10月。到今天开发商相关证件全无,未取得房屋质量合格保证书、消防检测证,强行向业主交付。山西盛达心连心物业公司收费无公示,无备案,无执照,收费极不合理。我们老百姓一辈子积攒的辛苦钱为买房子还得东挪西借,背负贷款,为维护基本的一点权力,多次找晋源区和有关部门,无人给解决。

希望王书记帮帮我们吧:一、违约金和配套费,根据《销售认购协议》第七节第二款,开发商必须赔偿业主一年违约金,业主不应该缴纳不合理的配套费,详见合同和配套收费。 二、五证,按照合同2014年10月1日已办下大红本,但事实是到2015年12月五证件一证都没有,我们要求五证齐全在缴纳办五证的契税款。 三、交房,业主要求房屋取得质量合格保证书,消防检测证后再交房。 四、物业,山西盛达心连心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经备案公示后合理收费,详见收费清单。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太药和平嘉园1#楼证件不齐全、房屋未验收、物业公司收费不合理等问题,已有其他网民通过太原新闻网作过反映,太原市委社情民意室已进行了核实办理。现将太原市委社情民意室的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太药和平嘉园是2012年经太原市政府批准建设的,为山西富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集商住一体的住宅小区,系棚户区拆迁项目。因规划调整导致停工一年,于2015年9月26日开始陆续交房,目前正在办理土地收储挂牌手续,待完善各类手续后便可办理大红本;根据购房合同的第六条条款,规划设计有重大变化时,予以延期交房。(1)物业管理费收取高的问题:该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评定目前正在市房产管理局办理中,等级认定完之后,市发改委将根据等级标准对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审核,终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将向广大业主明码公示;(2)防盗门安装等收费标准:该公司与买受人签订《销售认购协议》中附件二包含入户防盗门和楼宇可视对讲防盗门。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价格及相关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晋价服字[2010]92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市发改委已责令该公司进行整改,开发商不得收取防盗门、可视对讲差价,已收取的应退还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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