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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家取消公车给补贴!公车过上紧日子,校车才能过上好日子!

发表于2014-07-17

教育部近日通报湖南省湘潭市校车惨剧。通报中要求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要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近年来的审计报告显示,不少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的“超标公车”问题依然严重,且屡教不改。简陋的校车与豪华的公车,令人心里不是滋味。



  如果政府部门用购置公车时一掷千金的“气魄”来购置校车,令人心痛的校车事故可能会少一些。对政府部门来说,包括公车在内的三公消费,都属于公权力的运用范畴,必须秉持最大的透明度,同时尽最大可能节俭消费;而包括校车在内的教育投入,是政府对民生事业应有的保障,是政府的根本职责所在,抠门不得。



  遏制公车腐败、保障校车安全,关键在于抓好公车改革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落实。
财政收入是有限的,只有公车过上“紧日子”,校车才能过上“好日子”。在校车与公车的“此消彼长”的盼望之外,人们同样有理由期待,把校舍建得更牢固、更宽敞,把大建豪华楼堂馆所、培训中心奢靡之风坚决压下去;把孩子们的午餐做得更安全、更可口,把公款吃喝“舌尖上的浪费”坚决打下去;把教育工作者的收入待遇提上去,把公职人员的“灰色收入”坚决砍下去。如此,全社会对改革的信心一定会得到增强。


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以及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地方地厅正职可保留用车


本次公车改革,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同时,将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
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将有三类人群受本次公车改革影响: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二是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省区市厅局正职的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正职)主要负责人,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出发,鼓励他们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实物保障的方式;采取实物保障的不能再领取补贴。三是司勤人员:对于因取消公车而失去岗位的司机和后勤人员,主要采用内部安置的办法,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可以安排转岗,提前退休,适当提高退休待遇。



《方案》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通过公开拍卖公开处置车辆


对于取消的车辆如何处置的问题,《方案》要求,制定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后的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车辆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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