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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什么时候逼迫业主交房的这些行为能够被禁止

发表于2016-03-07

强迫业主交房在太原房地产市场并不少见,近日金太行被爆没有达到交房标准就强迫业主交房。业主称,合同上约定2015年12月31日交房,可是小区的绿化都没有做,地面没有硬化,基本生活设施都不到位,就强迫业主交房。业主认为,这是开发商为了逃避违约金,不愿支付违约金故意强迫业主交房,这是在逼迫他们。

 业主强调,金太行交房并没有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太原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这三书一表,属于违规交房,同时小区的物业公司也没有提供物业资质,收费标准都不合理,一系列问题让业主不愿收房,现在业主找开发商协商,却一直不能达成一致。业主现在希望政府能够关注此事,并给予解决,如果开发商一直是逃避责任的态度,业主称只能找媒体来曝光此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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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6-03-08

这种情况,业主首先应该到房管局之类的单位投诉,其次一定要联合起来跟这些无耻的开发商斗争到底。老百姓买个房容易么?为什么这种新闻一直没有断?国家的有关部门真的只是有关部门么?

发表于2016-03-11

老百姓买套房子真心不容易

发表于2016-03-12

嗯,确实,房子到现在还是一直拖的,大家一定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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