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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凭购房合同可落户

发表于2016-04-08

1月7日,山西省公安厅公布了对《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部分修改,修改后的《管理规定》表明,凭借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由户主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那么在买房后需要落户到底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呢?购房合同房主进行立户落户需要提供以下三类材料。


【立户需准备三类材料】 

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市民,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规定》修改后,市民在办理家庭立户业务时,主要需准备三个方面的材料,具体包括: 

1、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土地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 

3、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 

注: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购房人在落户后,直系亲属需进行投靠迁移落户,则需要提供以下五类材料。


【申请投靠迁移需提供五类材料 】

在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的材料方面,《规定》主要在5个方面进行了重新修改。大家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有: 

1、 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 被投靠人或被投靠人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 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土地部门(乡、镇政府)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

3、 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4、 夫妻投靠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还需提供单位或村(居)委会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 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 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发表于2016-04-08

有任何问题都可以打电话咨询18634409332崔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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