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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7年太原商转公办理新消息

发表于2017-02-09

今年年初,市民高先生所在的公司开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去年我买房时用的是商业贷款,听说现在可以‘商转公’,具体咋办理?”2月8日,高先生致电咨询。

“借款人可到所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理处办理‘商转公’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工作人员表示,办理“商转公”业务时,借款人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近3个月偿还商业贷款凭证原件、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原件,以及借款人与提供商业贷款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协议书”。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已与11家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在这些银行以外金融机构办理商业贷款的购房人,暂不能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这位工作人员提醒,这11家银行分别为,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支行。“与以往不同的是,‘商转公’业务申请成功后,贷款资金将直接划转至发放商业贷款的商业银行账户,不再将贷款资金支付到借款人个人银行账户。”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此外,“商转公”贷款额度为原商业银行贷款的剩余本金金额,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偿还商业贷款的,须将商业贷款余额偿还至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内。

截至今年2月,太原缴存职工可向11家银行申请商转公贷款签约。


此前,太原一共有5家银行可以受理此业务,分别是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和中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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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再增加6家: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支行



目前,上述机构已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签署《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其商业住房贷款客户可于2017年2月3日起按照规定的受理条件申请商转公贷款。


    据悉,借款人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应根据《商转公贷款还款协议》记载的内容填制《贷款资金划转委托书》,届时贷款资金将直接划转至发放商业贷款的商业银行账户,而非借款人个人银行账户


发表于2017-02-09
政府又坑老百姓了,设置那么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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