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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史上最粗心的法院!你让我们说什么好!!!

发表于2013-08-20

一宗交通肇事案,云安县人民法院的法院文书错得离谱

父亲分别成了已故子女的丈夫、死者名字出错、出事车辆号牌出错……在云浮市云安县,一桩官司在审理的过程中法院文书上就出现这样令家属怒不可遏的错误。


谢其成一家四口的生活原本幸福快乐,但在一场特大交通事故中,他的妻子和子女均不幸身亡。后疲于奔命的谢其成四处打官司,但事情刚尘埃落定,他又悲愤地发现,在法院文书中,不但他的姓氏变了,妻子和妻侄的名字也错了。更为荒唐的是,儿子和女儿被写成了他的妻子。气愤的他昨日将“史上最粗心法院”牌匾送给了云安县人民法院。


谢其成提供的资料显示,云安县人民法院在民事一审诉讼卷宗中将“谢其成”写成“罗其成”;在民事一审开庭笔录中,将原本是父亲的谢其成,写成“系事故死者谢昌焕、谢心悦的丈夫”。在民事一审开庭笔录中,还将死者罗少雄的名字写成“罗少红”,把死者罗杰君的名字写成“罗均杰”。


除相关卷宗和笔录外,判决书中也有几处错误。此次事故发生时间为2012年9月22日,但是云安县和云浮市一、二审民事判决书却查明“被告人温啟灵在本次交通事故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本院(云安县人民法院)于2012年1月16日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云安县人民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还将事发时被碾压的“WUF920号摩托车”写成“WUF930号摩托车”。

“被告人还没有犯罪,就已经被两级法院‘提前’判刑?无辜的粤WUF930摩托车车主就这样被肇事超载车‘虚拟’翻压一次?”在发现法院的诸多问题后,谢其成方面表示十分不解。

事实上,云安县人民法院还曾就其他的“文字笔误”进行过更正。2012年10月19日,谢其成向该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被申请人王锦棠所拥有的三辆汽车,该院根据审查认为,谢其成的申请符合规定,依照相关条例申请人谢其成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该院起诉,不服裁定还可以向该院申请复议。该份第44-1号裁定书时间为2013年7月12日,但8月5日,云安县人民法院又发出了第44-2号裁定书,称原裁定书“文字上有笔误,应予以补正。”该裁决书去掉了“申请人谢其成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等内容,解除相关申请且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一数,粗心的‘笔误’多达128个字!” 这并不是一句“笔误”就能解释的。


发表于2013-08-20

现在的法院的人都是临时工嘛?

发表于2013-08-23

唉,拉出来狠狠批判

发表于2013-08-23

现在法院的人都是。。。。

发表于2013-08-23

是啊,这是什么节奏啊

发表于2013-08-23

让别人情何以堪呢

发表于2013-08-23

都是一群吃屎的货

发表于2013-08-23

现在这社会,法院也是有钱可以通融的

发表于2013-08-23

这法院真是无语了

发表于2013-08-23

法院不神圣,节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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