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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打响城改攻坚战 力争五至六年全部完成

发表于2016-05-10

3月2日,太原市召开城中村改造动员大会,明确了这场攻坚战的实施计划和推进措施:力争用五至六年时间全部完成170个城中村改造任务,今明两年完成包括中环内46个村在内的85个城中村整村拆除并同步启动建设,同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以彻底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增强城市功能、拉动经济发展。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吴政隆出席并讲话。

目前,太原市共有173个城中村,尚未完成改造的有170个,面积达19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5万人。特别是许多城中村处于城市中心,环境面貌破烂不堪,成为城市发展的暗点和乱点。

太原市将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分类指导原则,采用政府主导、规划引领、整村拆除、安置优先方法,加大力度、形成合力、重点突破;改造建设周期原则上为2至3年。推进措施主要有:对所需审批和办理事项,综合一站式快速高效办理,确保建设之前手续完备。按区域规划同步规划和配套医疗、教育、文体、社区等公共服务设施。水、电、气、暖、路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向当年改造村跟进安排。优先集中拆除村民安置用地,优先开工建设安置用房、拆建同步,缩短村民回迁时间。

2、“一把尺子量到底”拆迁补偿打前战

太原市住建委介绍,结合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市政道路建设及城市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太原初步提出了全市城中村改造建设目标。2015年,太原当年完成中环内23个城中村的改造任务,具体包括小店区6个、迎泽区4个、杏花岭区3个、尖草坪区2个、万柏林区6个、晋源区2个。

据了解,截至目前,太原市已拆除旧村建筑面积269.48万平方米、5932台锅炉,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9.5%、118.64%,其中,小店区许东、万柏林区东社、红沟、黄坡、枣尖梁等5个村基本完成整村拆除。此外,从2015年起,太原市将用2年时间完成中环内46个城中村的改造任务,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170个城中村改造任务。

太原城中村统一拆迁补偿标准——合法宅基地上二层及二层以下建筑为合法建筑,按建筑面积拆一还一标准进行置换。

2012年1月1日前,太原城中村合法宅基地上三层及三层以上为违法建筑,考虑到太原城中村历史因素,三层、四层、五层,分别按2007年建安成本价(每平方米800元)的90%、70%、40%给予货币补贴;太原城中村六层及六层以上不予补贴。2012年1月1日后,太原城中村新建的三层及三层以上部分不予补贴。非宅基地上的合法建筑给予补偿,太原城中村过期临时建筑和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发表于201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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