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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定金 订金 认筹金 诚意金 别傻傻分不清

发表于201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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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 订金

是在购房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买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

三、 认筹金

“认筹”就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这个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在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选中房屋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

四、 诚意金

意向金,这在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中介与买卖双方之所以签定什么诚意金条款,主要是由于我们交易市场的诚实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交易主体为了各自的利益往往会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从而损害一方的利益。


发表于2016-03-31

买房多看看房产信息

发表于2016-03-31
soufunwa817610941,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定金 订金 金 诚意金 别傻傻分不清”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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