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下一页
/26页

主题:房地产必知的263条基础知识

发表于2012-10-22
263识 不管是这个行业的 还是想买房的 多知道点 没有坏处 多多益善啊
发表于2012-10-22

2 如何了解土地来源及性质? 

    答:对已办理房地产登记的,可以从《房地产证》中了解;对未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的,可以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了解。

发表于2012-10-22

3 什么是集体土地? 

    答: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的土地。

发表于2012-10-22

4 有哪些用地属于集体土地?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

发表于2012-10-22

5 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的规定,集体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方能依该条例出让其使用权。

    《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还规定,违反该条例的规定,擅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签订有关征用土地协议的,其征用土地协议无效;在非法取得的集体的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的,以非法转让土地论处。 

发表于2012-10-22

6 什么是划拨用地? 

    答: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特区内,从特区成立至198813期间,由政府无偿划拨的并办理了征地手续的土地可认定为划拨用地;特区外,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均可认定为划拨用地。

发表于2012-10-22

7 什么是合作建房? 

    答:合作建房是指以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的房地产开发形式。

发表于2012-10-22

8、对合作建房有哪些规定? 

    答:对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并以产权分成的合作建房视为房地产转让。在200186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再审批合作建房。对已交清地价款的出地方,出地方直接进入土地交易市场,通过挂牌交易、招标、拍卖等方式寻找合作方;对已取得划拨用地、历史用地、协议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单位需寻找合作方的,须经过规划国土部门对规划、用地等问题进行审核,并补交市场地价后,再进入土地交易市场以挂牌交易、招标、拍卖等方式寻找合作方。

    根据《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和深府[2001]94文的有关规定,原农村征地时返还的工商发展用地进入市场的,按建筑面积收取市场地价的10%,可以合作建房。

发表于2012-10-22

9、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答: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者向市政府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发表于2012-10-22

10、各类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少?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

上一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下一页
/26页